关于开展贵州省第七届“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大赛的通知

02.06.2015  20:06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内各高校:

公益广告对传播社会主流价值、引领文明风尚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加强公益广告作品创作征集和宣传刊播工作,培育良好社会风气,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省文明委的工作部署,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决定,联合举办贵州省第七届“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大赛,面向全省征集优秀公益广告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意见》,本次大赛以“我们的价值观”作为活动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运用公益广告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为实现“中国梦”凝聚强大正能量。

二、 组织机构

成立贵州省公益广告大赛征集活动组委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

(一) 主办单位: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贵州省文明办、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工商局、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二) 协办单位:中共贵州省纪委宣传部、贵州日报报业集团、贵州广播电视台、贵州省广告协会、贵阳日报传媒集团、贵阳广播电视台

(三) 承办单位:贵州日报报业集团广告营运中心、贵州天马传媒有限公司

三、 大赛命题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创作公益广告作品。

2.“廉政文化”。参赛作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创作内容,弘扬廉政文化主旋律,传递反腐倡廉正能量。

四、 作品报送时间

2015年5月——8月31日。

五、 征集方式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大赛分别征集平面类、广播类、视频类等三类作品(标准要求见附件)。由各地宣传部(文明办)、广告协会等,通过采取集中创作、委托设计、公开征集等多种形式,遴选出优秀作品,统一报送大赛组委会,平面类作品报送贵州日报报业集团广告营运中心,视频类、广播类作品报送贵州天马传媒有限公司,报送要求见附件。省文明办组织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安排在各媒体刊播展示,评选出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在确保相关权益人法定权益的基础上,参赛作品列入“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库,供各级各类媒体无偿选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力度,认真组织各方力量,广开社会资源,广纳社会贤才,发挥行业系统、各个地方、新闻媒体、专业机构的积极性,创作公益广告作品,推荐报送优秀作品。各地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组织好作品征集大赛活动,及时报送作品。教育部门要广泛组织高校广告设计、艺术等有关专业的师生,围绕主题内容制作报送公益广告作品,让师生在参与公益广告大赛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省工商局要组织广告协会发动会员单位和广告公司,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精心制作公益广告。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广泛发动、认真组织,积极选送“廉政文化”公益广告作品。大赛期间,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按照组委会要求并对大赛进行广泛宣传。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以及各类社会媒介,都要拿出重要版面、黄金时段、显著位置持续刊播,形成广泛社会影响。

(二)狠抓作品质量。要选准角度、以小见大,导向鲜明、寓意深刻,直抵人心、产生共鸣,运用群众语言、身边事例、生活画面,提高作品文化内涵和制作质量,丰富表现形式。已参加过前几届贵州省公益广告大赛,以及因专项活动定制而不宜进行广泛长时间刊播宣传的作品不得参与本次大赛。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公益广告作品中不得出现行政区划地名和单位,如不得有“贵阳市”等字样。所有作品必须原创、不得抄袭,应征作品可能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问题由应征者本人或推荐单位负责。大赛主办方对入选作品拥有使用、发表、宣传、出版、展览权,无需再取得作者授权、不支付酬金。

附件:

1、作品标准和报送要求;

2、大赛奖项设置;

3、作品登记表;

4、大赛流程。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 贵州省文明办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工商局      

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