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29.03.2019  15:37

  3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在贵阳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孙永春主持会议,副主任袁周、刘远坤、何力、李飞跃出席会议。副省长魏国楠,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黄文胜, 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唐林, 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余敏列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2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贵州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修正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毕节市城乡规划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月亮山梯田保护条例》《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废止〈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城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废止〈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有关任免案。

  会议强调,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充分发挥人大立法、监督等职能作用,确保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扎实推进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全力以赴做好全年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咨询专家列席会议。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权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