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二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23.03.2015  14:30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

  全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工作,按照《贵州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4-2020年)》、《贵州省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相关部署和要求,通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科学筹划与通力协作,实现了健康有序推进。今年2月,第一批10个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成功认定,对加快推进全省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发展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省级集聚区规划建设安排,现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根据我省服务业集聚区发展实际和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重点对产业集聚度较高、功能性支撑平台相对完备、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健全的综合型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特色优势服务产业集聚区、现代物流集聚区、新型专业市场、金融商务会展集聚区等五类服务业集聚区组织开展考察认定工作。

二、申报程序

  按照《贵州省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凡符合认定条件的集聚区均可向所在县(市、区、特区)发展改革部门提出申请,县级发展改革部门进行初审,向市(州)发展改革部门推荐,请市(州)发展改革部门认真核实后报省发展改革委。

三、申报数量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数量

1、贵阳市:2-4个。

2、遵义市:1-3个。

3、其他市(州)、贵安新区:1-2个。

(二)申报材料

  1、省级集聚区认定申请。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集聚区建设总体思路、发展定位和目标、功能设计及分区、功能性支撑平台(项目)构建等方面的规划设计简要情况;二是集聚区建设推进取得的实际成果,特别是在管理体制机制构建,物流、融资、研发、人力资源、信息、检验检测、电子商务等功能性支撑平台(项目)建设营运,实际产业支撑能力形成和作用发挥等方面取得的成果;三是在集聚区建设模式、推进方式、功能性平台建设途径、产业辐射带动作用发挥等方面进行的探索和取得的经验。

2、集聚区建设规划(附土地规划部门意见等相关附件)。

  3、入驻企业目录及企业营业(或销售)收入、税收、就业人数等与认定条件考察相关的情况。

4、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资料。

  请各单位按照《贵州省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前期工作经验,认真做好推荐和申报组织工作。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请于4月30日前上报我委。

  附件:贵州省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申报表。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3月23日

联 系 人:许诺 李涛

联系电话:0851-85284527    18985110015    139844966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贵州省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申报表

年月日

集聚区名称(盖章)

申报类型

管理机构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地理位置及规划面积

开发现状(包括总投资、已投资等情况)

建设目标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

运营情况

入驻服务企业(机构或商户)

营业收入

万元

税金

万元

从业人员

申请单位意见

  承诺本项目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所涉及的有关文件、证件、附件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并对因申请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字):                                        申报单位(盖 章):

  年月日

县(市、区、特区)发改部门初审意见:

  (盖 章)

年月日

市(州)发改部门审核意见:

  (盖 章)

  年月日

专家评审意见:

年月日

省发展改革委审核意见:

(盖 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