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检察院召开2015第四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

02.12.2015  16:44

               

2015年12月1日,兴仁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会上该院纪检组长汇报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自身反腐倡廉未完成的工作任务。

主持会议的该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力要求党组成员:一是抓纪律教育。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今年底和明年党组、科室、党支部必学内容,各位党组成员要及时组织分管部门负责人学习。二是要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党组成员要切实承担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党组负责,领导并监督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本次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查缺补漏工作,要经常提醒教育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年底在机关总支、政工科、纪检组牵头下对分管部门负责人是否每季度都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定期分析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重视廉洁自律教育,严格落实定期通报、谈话、责任背书、报告等制度进行检查考核,提醒督促分管部门负责人切实把各自的主体责任落实好。三是各位党组成员要开展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发现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个人有关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并提醒,就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要及时完成县纪委和州院明确由各位党组成员完成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并督促分管部门负责人完成他们的任务。四是纪检组要充分履行监督责任,做到在贯彻执行县纪委和上级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中规定动作要到位,创新工作有特色。以零容忍的态度直面检察队伍中违纪问题;加强工作纪律、办案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监督检查。提醒党组按时完成州检院和县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绩效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