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公布 贵阳蝉联荣誉称号

04.03.2015  01:38

    本报讯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日前在京召开,会上公布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确认贵阳市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据悉,经过城市自愿申报、省级择优推荐、资格审查、综合测评、媒体公示及确定表彰名单等多项程序,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武汉市等34个城市(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称号。

    同时,经过复查审核确认,中央文明委决定继续保留包括贵阳市在内的50个城市(区)的全国文明城市(区)称号。这是继2011年之后,贵阳市第二次获评“全国文明城市”。

    会上还公布了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名单,全国共有1159个村镇入围。其中,贵阳市8个村镇榜上有名,分别是观山湖区百花湖乡三堡村、花溪区青岩镇、清镇市红枫湖镇大冲村、开阳县禾丰乡穿洞村、白云区都拉乡、乌当区新堡乡、乌当区新堡乡王岗村、修文县大石乡石林村。

    另外,在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的评选中,贵阳市观山湖区碧海社区服务中心、清镇市人民检察院、白云区公安消防大队、修文县国家税务局、贵州花溪农村商业银行等5家单位脱颖而出,获此殊荣。

    (本报记者 肖达钰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