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2015年给予10名中管干部党纪重处分并作出重大职务调整

29.01.2016  11:59

2015年,中央纪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在纪律审查工作中,针对被审查人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其违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认错悔错态度,以及配合组织审查、退缴违纪所得等情况,依纪依规给予10名中管干部党纪重处分,并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具体情况是:

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许爱民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

山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颜世元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降为副厅级非领导职务。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韩志然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降为副厅级非领导职务。

陕西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孙清云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

中国农业银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张云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由中国农业银行按部门副职以下(不含部门副职)安排工作。

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礼祖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为科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志勇因严重违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降为正厅级非领导职务。

东风汽车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朱福寿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由东风汽车公司按部门副职以下(不含部门副职)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

云南省委原常委、秘书长曹建方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

国家税务总局原党组成员、总经济师范坚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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