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消协发布紧急提示:年底出境游提防低价团

11.12.2014  17:52

  年底将至,国外各种“购物狂欢”季吸引了不少中国人出境旅游,优惠当然有,但同时也会出现许多“陷阱”。昨日,贵州省消协发布紧急提示,消费者年底出境游需防低价团、国外购物也要谨慎、理性。

   0元团”不可信

  贵州省消费者协会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新《旅游法》严禁“零负团费”组团旅游。

  在报团旅游前,消费者务必详细了解旅行社的整体情况,比如证照是否齐全,信誉情况、服务范围、服务项目、内容等。消费者在参团时切勿只考虑价格因素,还要从旅行社资质、消费者评价等多方面进行考量。

  签订合同前,消费者要详细审查其合同条款,注意其中旅游服务内容是否具体,包括往返的时间、每日具体游览的景点、交通工具、住宿及餐饮标准,是否提供全程导游服务、购物次数、自费项目是否明确,旅行社如果违约承担的责任是否在合同中明确。对于因不可抗力中断的旅游,合同中应该注明解决办法。最好购买旅游意外保险。付团费、保险费后应索要正式发票。

   别轻信口头承诺

  省消协同时提示消费者,通常旅游地所售商品的价格都不低,有的甚至远高于市场售价。在境外旅游购物时,对于导游、商家的宣传和口头承诺,消费者要保持应有的警惕。

  购买贵重物品前,消费者事先要做好功课,充分了解产品特性是否符合自身需要,避免冲动消费。购物后,还要主动索取购物凭证,做好提前防范,以便事后维权。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消费者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用品,总值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入境时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因此,消费者在境外旅游购物时,既要遵守当地的有关规定,也要参考入境免税限额,尽量在限额内消费。如果超出限额,需要在入境时如实申报并补交相应的关税。

  相关信息,消费者可以在海关网查询,也可拨打海关服务热线12360咨询。

   代购当心被“”差价

  在境外旅游购物时,消费者尽量亲自参与购物的全过程,不要轻易委托导游或他人代购,确需导游代购时,主动索要购物凭证。因代购涉及环节较多,消费者一旦发现产品价不符实、质量缺陷等问题,需要导游协助办理修、退、换货,往往费时费力。

  此外,要谨防个别导游通过代购的方式,推荐质次价高的商品。

  一些国家和地区为鼓励境外游客消费,对在退税定点商店购买的随身携运出境物品实行退税政策。目前,包括欧盟主要成员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很多国家都实行了这一制度。消费者在境外标有“Global Blue Tax Free Shopping”(环球蓝联退税购物)的商店购物后,切记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办理退税。

  境外旅游购物过程中,消费者如发现商家或导游存在强买强卖、欺诈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避免正面冲突,依法主动维权。必要时,请求我国驻外机构协助,也可回国后立即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贵州省消费者协会投诉反映。早报记者 吴怡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