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红线意识 实现安全发展为加快后发赶超全面小康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06.06.2014  17:10

——写在全国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之际 王江平(2014年6月4日)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安全生产,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今年6月是第十三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活动主题,通过组织开展专题宣贯、咨询宣传、警示教育、预案演练、总结推介等系列活动,在全社会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曝光违法行为,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快后发赶超全面小康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一、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我省已连续10年实现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去年我省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降幅位居全国第一,提前三年实现了“十二五”规划的安全生产四项相对指标。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较为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仍多发频发。今年1至5月,全省共发生安全生产较大事故28起,同比上升21.7%,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等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科学理念,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

  二、突出抓好煤矿安全治本攻坚,进一步深化“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行动

  今年我省有4起煤矿事故发生在煤矿安全重点县,针对煤矿重大特大事故绝大多数都与矿井主要系统不合理、不健全、不可靠直接关联,我省深入开展煤矿“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行动,通过明确和细化矿井开拓与采掘、通风、瓦斯抽采、防治水和矿井防排水、矿井防灭火、监测监控、电气提升运输等煤矿安全系统检查要点,加强对煤矿安全系统的检查,及时排除系统安全隐患,确保煤矿安全系统稳定可靠运转,夯实煤矿安全工作基础,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下步,煤矿主体企业要逐项对照八大安全系统检查重点,对所属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安全系统每季度进行全覆盖检查;各级监管部门要按照分级组织原则,对正常生产建设的矿井进行安全系统检查;各地要组织煤矿企业之间进行互检,排查覆盖到矿井各个安全生产系统、巷道、采掘工作面、安全设备及配套设施。同时,要结合我省实际,坚决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十严格十严禁”措施、“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认真汲取历次煤矿事故的惨痛教训,全覆盖开展“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活动”,进一步改进煤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行为,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准确把握国内外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下步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以来,土耳其索马煤矿事故、韩国“岁月号”沉船事故,以及我国山西隧道燃爆事故等在国内外造成了巨大影响。当前,我省正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的关键期,也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高峰期,我们唯有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把过去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来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来对待、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才能举一反三、防患未然。我们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全省各级各部门十分重要的位置,毫不松懈地抓在手上,持之以恒,形成合力,推动落实。

  ——坚持不懈,持续加大“打非治违”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强基固本,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和安全预控体系。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进一步建立完善隐患治理动态跟踪管理数据库,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公告制度,督促责任单位隐患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开展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交通安全违法违章行为。继续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油气管网、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不折不扣,全面深化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双包保、双挂钩”制度,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进一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监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和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四位一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健全安全生产问责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四到位”,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良性循环机制。

  ——严明纪律,强化巩固安监执法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推动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严格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检查方式,认真组织开展暗查暗访、专项检查、集中检查、综合督查,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切实提高安全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诚然,实现安全发展需要全社会共同坚守“红线”,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支持和广泛参与。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全省上下要进一步掀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新高潮,让全社会关爱生命、重视安全;让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广大企业负责人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最高职责,自觉坚守安全“红线”,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让每一个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最后,预祝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圆满成功,祝愿全省人民平安、健康、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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