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召开创建省级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工作推进会

21.04.2016  09:34

      2015年9月8日,贵州省水利厅发布了《贵州省水利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节水型社会创建重点县名单的通知》(黔水资〔2015〕22号),批复遵义市红花岗区为省级第一批(共10个县市区)节水型社会创建重点县(创建时间为2016—2018年)。2016年4月19日下午,红花岗区组织召开了创建省级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工作推进会。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农牧局、区统计局、区水务局、区卫计局、各镇(街)等“创建节水型社会重点县”相关责任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袁建平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为确保创建省级节水型社会工作的有序推进,我区成立了红花岗区创建节水型社会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具体负责实施创建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日常工作。二是建立和落实节水工作责任主体。我区根据《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实施方案》,编制完成了《2016年度红花岗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工作实施方案》、《016年度红花岗区节水型企业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2016年度红花岗区节水型学校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2016年度红花岗区节水型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分解落实红花岗区创建省级节水型社会重点县2016年度工作任务的通知》等节水型社会相关实施意见。对我区2016年度创建工作的指标逐一进行细化和分解,落实到各相关责任成员单位,明确了创建职责和任务分工。三是夯实基础工作,积极开展节水试点工作。要建立科学的节水管理体系,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积极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器具,重点做好城区管网改造,有效控制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严把节水审核关,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强化规划对节水的引领作用,建立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的市场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开展市政、绿化、工业再生水利用、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学校、节水型社区试点工作。四是规范投入机制,多方筹措节水专项资金。建立区财政、企业、单位多元化投入机制,有计划地深入开展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不断加大财政节水专项资金投入,确保节水基础管理,节水技术推广、节水设施改造与建设、节水宣传教育等活动的开展。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节水氛围。区直各部门要配合好区节水管理部门开展各项节水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标语横幅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多视角、多途径、多场合扩大宣传范围,广泛深入地宣传节水的目的和意义,形成全区上下一致、部门密切配合、人人积极参与的良好创建氛围。   

        最后,区水务局刁翠梅副局长就《关于分解落实红花岗区创建省级节水型社会重点县2016年度工作任务的通知》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作者: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