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召开防汛抗灾工作调度会

23.06.2015  11:09

    为加强汛期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应对,确保全区安全度汛。2015年6月18日下午14时,区防汛指挥部组织区属各镇(办)、重点防汛成员单位在区防汛会商室召开防汛抗灾工作调度会。

    会上,首先由区政府办肖琳副主任传达了市委、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赵克志书记陈敏尔省长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抗灾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其次,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黎明副指挥长传达了《关于加强汛期防汛抗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水库隐患排查巡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并对近期防汛抗灾的工作重点作了安排,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最后,丁有弘副区长对我区防汛抗灾工作提出了六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底线思维。必须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第一”的思想,守住“零事故、零伤亡”的底线。二是坚持值守,提前预警。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险情发生时,能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组织撤离、第一时间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三是一线巡查,杜绝隐患。当降雨量达到大雨时,立即安排部署防汛抗灾工作,对辖区内涝点、地质灾害点、河道安排专人值守巡查。四是落实具体,不留死角。摸清重点防汛区域和范围,落实到每一个具体可能发生灾害的点。如:水库、小山塘、危旧楼房、21个地质灾害点、学校和幼儿园、敬老院和福利院、沿河地势低洼处、桥洞(涵洞)、地下停车场和地下商场、城市内涝点,湘江河沿岸的翻板坝、旅游景区等。五是预案精准,果断撤离,紧急疏散。制定精准可行的防汛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立即撤离安置。六是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各镇、办事处和成员单位要全面落实责任,认真做好防汛工作。(红花岗区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