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水土保持规划工作基本完成

28.09.2015  15:33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的基本要求,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根据省水利厅文件要求,我区于2014年分别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咨询专家组并开展了规划编制工作,通过资料收集、规划大纲审查、现场勘测等工作方法,现《遵义市红花岗区水土保持规划》初稿已编制完成,将于审查通过后正式实施。《遵义市红花岗区水土保持规划》是我区环境保护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发展规划。是贯彻“预防为主”原则,防止新的生态破坏产生的有效措施。对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推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