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17名县级干部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

19.12.2014  14:35

    新华网贵州频道12月19日电(记者闫起磊)今年以来,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贵州省铜仁市问责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两个责任”履职不力领导干部83人,包括县处级干部17人。

    记者从铜仁市了解到,今年以来,铜仁市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通过明责督责、述责考责、追责问责手段,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截至目前,共查处“两个责任”不落实问题53个,问责履职不力领导干部83人(县处级17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2人、组织处理71人。

    据介绍,铜仁市纪委专门列出“两个责任”权责清单,坚持“一案双查”,推行党员干部本人、单位主要领导和监管责任人三方“签字背书”公开承诺制;对“两个责任”不落实的视情节轻重及影响大小,分别采取责令作出检查、给予通报批评、实行诫勉谈话、建议组织调整或免职、依纪依法给予党政纪处分等措施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