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纪委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

16.05.2016  23:29

    新华网贵阳5月16日电 据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为深入推进基层民生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更好地教育和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近日,铜仁市纪委通报了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

    玉屏县新店乡民生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刘开文贪污社会抚养费及计划生育押金问题。2012年至2014年期间,刘开文在新店乡计生办工作期间,先后根据新店乡计生办主任张某某、计生办负责人杨某某的安排,使用“收款收据”收取计生对象的社会抚养费、计划生育押金,采取虚报育龄小组长工资,设立“小金库”;在保管“小金库”期间,将“小金库”资金49686元据为己有,被其用于个人开支;2013年至2014年期间,刘开文还领取违规发放的福利5636元。2016年3月,玉屏县纪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对其违纪所得资金55322元,予以收缴,上交国库。

    松桃县牛郎镇红卫村统计员杨长伦挪用群众养老保险金问题。2012年,杨长伦代收村民养老保险金后,截留10名村民养老保险金共1000元未上交,挪用于家庭开支。2013年,杨长伦以相同的方式,将12名村民的养老保险金共1200元挪用于家庭开支。民生监督组介入调查后,杨长伦将2200元违纪款上交镇财政。2016年4月,杨长伦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松桃县永安乡三岔溪村委会违规收费问题。2011年,三岔溪村党支部书记冉志雄提议,凡是到村委会出具有关证明和盖章的,每次收取10元手续费作为村委会办公经费,提议得到村支两委其他成员的同意。在先后收取3名群众的手续费后,收费行为被驻村干部制止。2012年,冉志雄提议收取村民建房占地费每户300元以解决办公经费,提议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2012年至2013年,该村先后收取17户村民建房占地费5100元,资金被用于村委会办公支出。2016年3月,冉志雄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印江县罗场乡茶园小学原校长罗井刚套取、非法占有学生资助金问题。2013年3月至2014年7月,罗井刚在任罗场乡茶园小学校长期间,以虚列部分食材数量、品种和多报少发食堂工人工资的方式,套取营养改善计划和寄宿生生活补助金共计49500元,除用于学校操场硬化等支出39000元外,余款10500元被其个人非法占有。2015年11月,罗井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10500元收缴国库。

    印江县板溪镇勤丰村党支部书记任光兵挪用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款问题。2012年至2015年,任光兵利用保管勤丰村集体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款的便利,挪用补偿资金17848.22元,用于个人支出。2015年11月,任光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17848.22元予以收缴。

    通报强调,各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严以律己,严守党纪国法,坚决克制侥幸心理。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民生领域腐败案件作为民生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坚决查处、严肃问责,点名道姓公开曝光。(铜仁市纪委)

[责任编辑: 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