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纪检监察机关一季度处分3069人

10.04.2018  12:55

    新华网贵阳4月10日电(卢志佳)记者4月9日从贵州省纪委监委获悉,今年1至3月,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4467件,处分3069人,移送司法机关19人。

    据悉,贵州省将“四种形态”贯穿运用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综合运用预防提醒、询问示警、纠错诫勉、问责处分等形式精准约谈,统筹考虑节点、性质、态度等因素,依纪依规、宽严相济做出恰当处理,着力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实效性。今年以来,全省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5707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607人次,同比增长112%;第二种形态处理2638人,同比增长10%;第三种形态处理344人,同比下降12%;第四种形态处理118人,同比下降46%。

    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运用“四种形态”,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展现出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以来反腐败斗争新气象。今年以来,贵州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讲座,全省17000余人参训,45万余人在线收看。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年”工作方案》为指导,列出2018年培训“工作表”,分层分批、全员覆盖。先后举办法律专题业务培训班、转隶人员与纪检干部专题业务培训班等34期培训班,累计培训45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纪检干部队伍的政治能力和监督执纪、监督调查业务水平。

    贵州省还制定了线索移交处置及案件办理工作衔接方案,移交问题线索5300余件,确保转隶过渡期间问题线索移交不遗漏、不流失、不泄露。制定出台纪委监委业务工作程序规范及调查措施使用规定,完善有关单位支持配合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对接制度,为各级监委迅速有序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持续探索执纪审查协作模式,整合派驻机构监督力量,建立执纪审查协作组,切实提升派驻机构执纪审查水平。

[责任编辑: 邓娴 栾小琳]
贵阳:前两个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分140人
    新华网贵阳4月4日电(卢志佳)据贵州省纪委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