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纪检监察机关紧盯“两不愁三保障”中突出问题

03.06.2019  11:11

  盘州市乌蒙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吴涛督促检查不到位,造成贫困户老旧房屋修缮未按时限完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水城县化乐镇党委原副书记卢贵培在贫困人口漏评错评错退专项治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日,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了多起扶贫领域问责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对标对表党中央和省委要求,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统筹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对胆敢动扶贫资金财物的严惩不贷,对护不好扶贫‘奶酪’的也要严肃问责。”省纪委省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要聚焦扶贫领域问题,严密监督、严格执纪执法、严肃问责,以鲜明态度护民生、促脱贫。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两不愁三保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入日常监督重点,从严从快查处贪占挪用扶贫资金及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同时进一步推动压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督促有关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认真开展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驻村帮扶不扎实、政策落实不到位等专项治理工作。今年以来,全省共对316名存在相关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追责问责。

  铜仁市石阡县泉都街道亚兴村村干部杨华以帮助申请危房改造指标为由,克扣该村贫困户杨某某5000元补助金作“感谢费”,造成杨某某家住房安全隐患一直未得到解决。最终,杨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贵州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两不愁三保障”相关任务牵头部门的监督,确保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扶贫资金项目安全运转。(黔清风 记者 许邵庭)

[责任编辑: 刘菲 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