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余社会组织即日接受年检 多年不参加年检将清理

04.05.2017  11:47

  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昨日通报2016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年检情况时表示,将对“僵尸”社会组织开展清理,依法予以撤销登记。

  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三大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和依托。社会组织年检,是对已登记的社会组织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认其是否具有继续开展活动的资格。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在省民政厅注册登记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共1125个,其中,社会团体80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723个、基金会51个,所有这些社会组织均应参加年检。不参加年检或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在项目招投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享受税收优惠的资格上将受到严重影响,甚至不能获得相关资格,并影响社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尤其是法定代表人的信用记录。年检结束后,省民政厅将对多年不参加年检、名存实亡、不发挥作用的“僵尸”社会组织进行清理,依法予以撤销登记。(曾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