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在毕节组织召开“法治毕节”生态文明法治工程分析调度会

05.12.2017  13:41
 

为总结生态文明法治工程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查找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倒排工期,集中力量,全面抓好最后一个月工作,推动创建工作按年初计划出实效、出亮点、出经验。11月29日,省环保厅在毕节市组织召开“法治毕节”生态文明法治工程创建工作分析调度会。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姜平出席会议并讲话。毕节市生态文明法治工程指导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各县(区)生态文明法治工程创建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络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通过毕节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强有力的工作,“法治毕节”生态文明法治工程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面完成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探索阶段的目标任务,取得了一大批实实在在的创建成果。在地方立法方面,《毕节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在污染防治和环保违法问题的整治方面,围绕水、气、土污染治理,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严厉查处了一大批环境违法案件。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生态创建方面,创模26项指标达标24项,2项基本达标,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目标;在生态文明司法保障方面,中院和2个基层法院设置环境资源审判庭,毕节市司法机关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打击力度进一步增强,立案查处了生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4件,逮捕32件42人,审查起诉114件143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应该清醒的看到,目前生态文明法治工程创建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创建认识不到位、思想有松动。二是创建效果不明显、亮点不突出。三是指导督促不到位,创建的基础不扎实。四是沟通联系不顺畅。

会议要求,毕节市各创建单位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领会开展生态文明法治工程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强有力措施,推动“法治毕节”生态文明法治工程创建工作沿着正确航向砥砺前行。一要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与各创建单位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整合法治建设的各方面资源、力量,大力推进创建工作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二要挂图作战,集中攻坚,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各有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存在的问题,紧紧围绕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和责任担当,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创建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