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关于组织实施多彩贵州优秀民族文化系列工程的意见

04.06.2014  21:11

各州、市民委(民宗委),贵安新区社管局,威宁自治县、仁怀市民宗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贵州作为多民族聚居的省份,千百年来各民族在贵州大地上繁衍生息,在与恶劣的生存环境做坚韧不拔的斗争的过程中形成了热爱生活,敬畏自然、开放包容和团结和谐的民族文化特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高度契合。根据《贵州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五年规划》,省民宗委研究制定了多彩贵州优秀民族文化系列工程,这十项工程共24个子项,涵盖了民族文化载体建设、民族文化传播、展示以及健康向上的精神激励等方面。认真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系列工程,对于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更好弘扬贵州优秀民族文化,不断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请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按照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着力推动十项民族文化系列工程落到实处。

一、民族文博建设工程

      (一)建设世居民族博物馆。 在获得了国家二级博物馆资格的贵州民族博物馆打造18个世居民族馆,2014年启动,2015年建成。在不断扩大民族博物馆的基础上打造民族展览精品,力争有作品入围全国十大精品展(分管领导:刘晖;责任单位:贵州民族文化宫)。

      (二)构建立体型民族文博新格局。 在省市县乡扶持建设民族博物馆,目前全省省市县乡共有民族博物馆(陈列室)57个,未来五年重在抓巩固,抓提升,抓发挥作用。同时扶持有条件、有积极性的地方建新馆、新展,开创以省为中心,以市州为重点,以县为基础,以乡村为补充,政府投入,社会投入,个人投入相结合,立体型民族文博新局面(分管领导:刘晖;责任单位:文教处,各州、市民委)。

(三)健全和完善民族文博治理体系。 在省民族博物馆组建理事会,整合各方资源,扩大与省内外博物馆的合作,实现省内外民族文博资源共享(分管领导:刘晖;责任单位:贵州民族文化宫)。

二、特色民族村寨建设工程

(四)全省重点打造500个特色民族文化村寨。 充分挖掘村寨的建筑、语言、服饰、歌舞、节庆、饮食、工艺等文化特色,并与我省建设文化旅游创新区结合,彰显文化千岛的魅力。我省的民族文化村寨力争尽可能多地列入全国民族村寨保护与发展名录,全国古村落保护名录。在此基础上研究我省民族文化区域保护问题(分管领导:徐飞;责任单位:经建处,各州、市民委)。

      三、民族报刊提升工程

      (五)进一步办好国家级核心期刊《贵州民族研究》。 从2014年起由双月刊改为月刊,并逐步扩大发行量,增强社会影响力,使之成为研究优秀民族文化的有效载体(分管领导:徐飞;责任单位:贵州省民族研究院)。

(六)进一步办好《贵州民族报》。 在提高办报质量的基础上,从2014年起由周三刊改为周四刊,2015年改为周五刊,使之充分发挥传播优秀民族文化的阵地作用(分管领导:左朝刚;责任单位:贵州民族报社)。

四、民族文化进校园工程

      (七)深入推进民族文化进校园工程。 我省现有3856所民族文化进校园学校,其中有80所省级示范学校,未来五年重在加大师资培训力度,提高师资素质;开发民族文化体育项目,使少数民族音乐、舞蹈和体育得到传承和发展;建立民族文化体育项目教学标准,使之可考核,可评价;逐步加大对民族文化教育项目学校的投入,不断改善民族文化教育的条件(分管领导:刘晖;责任单位:文教处,各州、市民委)。

五、民族文化出版工程

(八)编辑出版贵州世居少数民族文化大观。 在已经出版苗、布、侗、土家、回等民族文化大观的基础上,今年完成彝族、水族、仡佬族文化大观,并逐步完成其他世居少数民族文化大观的编辑出版(分管领导:刘晖;责任单位:文教处)。

(九)编辑出版贵州少数民族文化宝库丛书。 整理出版贵州世居少数民族代表性服饰、文化名片、哲学思想史、文化史、文学史、节庆文化、制度文化、体育文化、习俗文化、建筑文化系列丛书,该丛书已列入省长基金扶持范围,目前已出版代表性服饰、文化名片,力争2015年全面完成(分管领导:刘晖;责任单位:文教处)。

(十)编辑出版贵州山地文化研究成果。 “贵州山地文化研究”为全国社科重大招标课题,2010年由贵州民族研究院中标,共有10个子课题200万字,力争2015年完成(分管领导:徐飞;责任单位:贵州省民族研究院)。

(十一)整理出版贵州少数民族古籍精品丛书。 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古籍收集、整理和研究的力度,每年出版5本左右少数民族精品古籍(分管领导:刘晖;责任单位:古籍办,各州、市民委)。

( 十二)编辑出版贵州少数民族汉英词典。 在已启动苗汉英词典的编写的基础上,逐步启动其他少数民族与汉英对照词典的编写(分管领导:刘晖;责任单位:语文办)。

六、民族文学艺术创作工程

(十三)每年举办一期少数民族作家改稿班。 在2012年创办的基础上,举办好三年一届的少数民族文学“金贵奖”评选,不断推出反映少数民族题材的精品力作,走出与市场结合的路子。力争在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的评选中有更多的贵州作品(分管领导:刘晖;责任单位:文教处)。

(十四)坚持开展“黔岭歌飞”少数民族歌曲创作活动。 在2013年第一次开展少数民族创作歌曲评选的基础上,定期开展世居少数民族创作歌曲评选活动,力争五年内17个世居少数民族都有反映本民族特色的代表性歌曲(分管领导:刘晖、张和平;责任单位:文教处、贵州民族歌舞团)。

(十五)开展贵州世居少数民族舞蹈创作活动。 力争每个世居少数民族都代表性蹈舞(分管领导:张和平;责任单位:贵州民族歌舞团)。

七、民族文化展示工程

(十六)巩固抓好四年一次的全省少数民族文艺会演。 提升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努力形成品牌,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并走出与市场结合的路子(分管领导:刘晖;责任单位:文教处,各州、市民委)。

(十七)巩固抓好四年一次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抓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建设,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普及推广,特别是将民族健身操健身舞融入全民健身活动,丰富群众体育活动的内容,扩大民族体育的影响。今年重点抓好第八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举办(分管领导:刘晖;责任单位:文教处、各州、市民委)。

(十八)开展民族文化走出去工作。 在民族文博近年已经迈出步伐走出省门国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强与外省的合作和海外合作,重点推出贵州少数民族服饰明年到台湾故宫博物院90周年院庆展出。探索民族歌舞团走出国门的新路子,今年做好到希腊参加国际民间艺术节文化交流演出的准备(分管领导:刘晖、张和平;责任单位:贵州民族文化宫、贵州民族歌舞团)。

八、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工程

(十九)做好少数民族传统节庆的扶持引导。 全省重点扶持苗族四月八、布依族六月六、侗族萨玛节、水族端节、仡佬族吃新节、彝族火把节等20个历史悠久,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少数民族传统节庆,引导少数民族传统节庆的举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相适应(分管领导:刘晖;责任单位:文教处,各州、市民委)。

(二十)培育少数民族传统工艺领军人才。 扶持银器、刺绣、蜡染、玉雕等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壮大发展,把民族民间艺人培育成工艺大师,把大师培养成能够带动民族手工艺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实施千百十计划,全省培训培养1000名少数民族手工艺艺人,选拔100名工艺大师,扶持10名大师发展少数民族手工艺产业,使民族手工艺得到传承的同时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分管领导:徐飞、左朝刚;责任单位:人事处、经建处,各州、市民委)。

九、民族团结和谐典型激励工程

(二十一)深入挖掘民族团结和谐典型的激励作用,凝聚各族干部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正能量。 大力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典型,在省级五年一次举行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的基础上,推动市县建立起制度化的表彰措施,形成上下联动互动效应,使民族团结学有目标,赶有榜样(分管领导:张和平;责任单位:政法处,各州、市民委)。

(二十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建设1000个省级示范点,并分层次开展创建活动。推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军营,形成全社会关心爱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分管领导:张和平;责任单位:监督检查处,各州、市民委)。

十、宗教优秀文化挖掘弘扬工程

(二十三)引导宗教的教规教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适应。 努力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宗教道德中有利于社会发展、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内容,分层次开展对宗教教职人员的专题培训,对宗教教义进行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使宗教爱国爱教传统、宗教道德的积极因素、生态保护理念得到发扬光大(分管领导:吴建民;责任单位:宗教业务一、二、三处,各州、市民宗委、宗教局)。

(二十四)引导宗教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鼓励宗教界挖掘和阐发宗教优秀文化资源,依托黔灵山梵净山等佛教文化特色和其他宗教文化特色,服务于文化旅游业发展,提升海内外游客对贵州优秀地方文化和民族文化的认知水平(分管领导:吴建民;责任单位:宗教业务一、二、三处,各州、市民宗委、宗教局)。

 

 

 

 

                  贵州省民宗委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