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组织检查组赴黔南州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现场检查工作

27.06.2017  17:28
 

      为了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我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保障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的准确可靠,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制定了《2017年贵州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方案》。2017年6月21日至6月23日,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监测处副处长薛友梅、监测中心站副站长李义与省监测站相关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赴黔南州各级监测站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现场检查。

 

 

监测处薛副处长在反馈会上强调,各级监测站要将依法监测、科学监测和诚信监测放在首位,加强环境监测人员技术培训,确保监测数据质量全面、真实、客观反映环境质量。黔南州环保局要按照《2017年贵州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对辖区内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测数据质量自查。面对环境监测体制改革新形势,希望州环保局、各级监测站要提前谋划,合理整合监测资源,加强监测能力建设,以适应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需求。

此次现场检查工作得到了黔南州环保局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检查组随机选取了黔南州环境监测站、都匀市环境监测站和龙里县环境监测站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组一行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验室现场查看等方式开展质量检查,对各监测站内部质量管理水平,主要包括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实施运行情况、监测质量控制情况、技术人员上岗资质、原始记录、监测报告、档案管理及监测仪器设备的配置、检定、维护、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最后检查组向黔南州环保局详细反馈了检查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