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省公布“终生禁驾”名单 京已累计公布17批

06.04.2016  10:36

    昨日,上海集中公布终生禁驾名单,图为上海警方在互联网上公布的相关信息。新华社记者 陈飞 摄

    昨日,上海市公布了36个被处以“终生禁驾”的名单。据悉,这是近年来,上海市首次公布“终生禁驾”名单。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全国除云南、宁夏、西藏、新疆外,已有27个省份公布了“终生禁驾”名单。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市自2007年以来,已累计公布17批“终生禁驾”名单。

    上海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公布的被处以“终生禁驾”的36个人有两类情况,一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二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公安机关做出的‘终生禁驾’的行政处罚,是根据法院判决做出的。”该负责人介绍,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者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逃逸的,如果被依法追究刑责的,处以终生禁驾的行政处罚。

    据悉,此次公布名单中的一位名叫刘勇洋的司机曾肇事逃逸。媒体报道,2014年,刘勇洋驾驶一辆皖牌小型客车,在杨浦区军工路近闸殷路将同向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龚某撞倒,导致龚某颅脑损伤死亡。事后,刘勇洋驾车逃逸。

    上海市公安局介绍,2014年12月4日,刘勇洋向公安机关投案,杨浦交警认定刘勇洋驾驶机动车超速且事发后驾车逃逸,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被害人龚某驾驶非机动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负本起事故次要责任。经杨浦法院判决,刘勇洋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根据道路交通法的规定,刘勇洋终生禁驾。

    上海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公布这批“终生禁驾”名单,是为了警示机动车驾驶人员,不要饮酒驾车,造成交通事故不要逃逸。

    ■ 释疑

    “终生禁驾”依法院判决作出

    有怎样的情形,才会受到终生禁驾的重罚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0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两种情形,依法作出终生禁驾处罚。简单地说,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和逃逸,符合这两个条件就可处“终生禁驾”。

    上海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终生禁驾”是一种行政处罚,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法院判决追究刑责是处以‘终生禁驾’的依据,如果法院的判决有误,按照诉讼程序,改判无罪的,可以通过相关程序申请撤销这一行政处罚。”上海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该负责人表示,驾驶证的发证机构是公安交警部门,一旦作出“终生禁驾”的处罚,公安部门会在驾驶证的核发部门备案,不再对被处罚人发放驾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