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孩子离家出走 民警帮忙找回

17.02.2016  20:08

    新华网贵阳2月17日电(通讯员尹光全 秦源)2月16日晚上9时许,家住绥阳县城北大街的居民李华林来到绥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警:自己10岁的女孩李某馨,3岁女孩李某娜离家出走,20多位亲戚朋友通过各种方式四处寻找30多个小时还是找不到。

    从孩子的父亲李华林处得知:2月14日晚,小孩母亲孟月琴发现给小孩的50元钱没有了,小孩称在外玩耍时丢失,可小孩父母不相信,认为小孩花了钱后说谎,要求10岁女孩李某馨在家中寻找,小孩被母亲责骂后在家中一直找到第二日凌晨4点也没有找到。15日上午,李华林外出,孟月琴仍然对小孩丢钱一事严厉斥责小孩不懂事,当时小孩感到委屈,生气了,可父母没有意识到这样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15日晚7时许,李华林回家,发现中午小孩就没有吃饭,邻居一天也没有看到小孩,发现孩子不见了心急如焚,家人及亲朋好友20多人在县城及周边寻找30多个小时无果后才求助公安机关。

    了解情况后,刑侦大队大队长田小静、副大队长敖潇等值班民警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刑侦大队民警立即出动值班全员警力分头寻找,对周围孩子可能出走的路线、可能出入的场所进行巡查,并联系孩子的老师、同学等进行询问。当晚调取大量天网工程资料,对小孩出走的道路进行“跟踪追击”,最后发现两个小孩在绥阳新客车站在附近“消失”。17日上午,民警及家属在新客车站周边寻找,经过2个多小时的寻找,终于在客车站附近一工程施工地无人居住的工棚内将两个孩子找到。得知孩子找到了,李华林火速赶往施工地把孩子接回家,当孩子踏入家门的时候,孩子母亲快速上前将两个小孩紧紧的拥入怀中,“傻孩子,你要是出点什么事,让妈妈可怎么活呀!”在外流浪40多个小时的孩子也是满脸泪水。孩子平安回来,民警高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临走时,孩子父母拉着民警们的手,感谢的话说个没完。

    民警一边提醒父母教育孩子要讲究方式方法,孩子大了正处于叛逆期要多抽时间和孩子沟通,一边也嘱咐孩子以后无论遇到什么情况也不能采取这种极端的行为,看到团圆的一家人,民警脸上也露出欣慰的笑容。

    民警提示:家长对待自己的孩子,要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并和学校、班主任保持联系,正面引导、教育未成年孩子,避免和杜绝孩子随意离家出走。如果孩子走失,要及时报警,以免耽误时间增大寻找难度。尤其是较小的孩子,家长一定要格外照顾好,尽量不要让他们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此外,家长最好能在他们身上显著的位置粘贴一个有家庭地址、电话的标志,或是放有此类内容的卡片在口袋里。一旦发生走散的现象,最好的办法是报警求助,以便第一时间找到自己的家人或朋友。

 

[责任编辑: 实习编辑赵汇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