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残联强化协调服务伤残农民工维权

29.02.2016  19:09

      近年来,绥阳县残联加强与县总工会和人社部门的协作,在积极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和督促有关措施的落实,积极防范伤残发生的同时,主动为伤残民工维权,积极帮助其在伤残后依法获得补偿、补助。
      具体工作中,建立县、镇、村信息反馈机制和企业信息员,第一时间获悉农民工伤残情况,第一时间了解医治过程、第一时间进行安抚和明确伤残认定并指导依法维权。绥阳县温泉镇农民工汪绍军在一电网改造施工中受伤,导致一只手和一条腿截肢。聘用方以其不是工伤为由对其合理要求不与理采。县残联联合人社、工会部门深入调查,发现该电网改造用工方根本没有为农民工交纳工伤保险,因害怕承担巨额赔偿,以汪绍军不属工伤为由拒绝支付有关费用。在对方不履行行政复议责任情况下,以上部门指导受害方提起法律诉讼直至中院判决对方担责,最终获得60多万元的医药费支付和100多万元的补偿。在帮助农民工维权的过程中,以上部门以案说法,广为 宣传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意义,同时促进了企业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的积极性主动性,2015年,该县仅建筑行业为民工缴纳工伤保险人数同比就增加了1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