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表彰20名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30.04.2015  12:02

    新华网贵州频道4月30日电 “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之际,4月29日,五年一次的绥阳县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绥阳县行政办公中心举行。纪念“五一”,表彰先进,动员和号召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以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为榜样,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为实现绥阳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议宣读了中共绥阳县委、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县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决定授予黄五一、潘兆明、张少伟、祝屿、周小芳、尹大洪、刘斌、程文学、肖光荣、周祯静10人“县级劳动模范称号”荣誉称号,授予刘显雄、谢兴平、吴永胜、张云、代文文、李群梅、曾令明、王承模、王益光、丁昌永10人“县级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对20名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

    绥阳县委书记尹恒斌寄语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要学习劳模、锤炼队伍,进一步凝聚发展合力;要崇尚劳动、尊重创造,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要爱岗敬业、履职尽责,进一步推动跨越崛起;要关心劳模、培育典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要以受表彰的先进模范为榜样,牢记使命,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努力为建设开放繁荣、美丽幸福新绥阳添砖加瓦、献计出力、做出贡献。(丁昌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