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全力精简文件和会议 力促作风新常态

26.01.2015  17:11

    新华网贵州频道1月26日电 罗甸县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精简文件和会议工作,2014年度全县各类文件下发比去年下降5.6%,各类会议减少6.9%;压缩“三公”经费380.97万元。

    一是少发文、发短文,切实改进文风。首先,精简发文数量。已公开发布但没有实质内容或照搬照套上级的部门文件,一律不得以县委、县政府(含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发文。贯彻落实上级职能部门文件需要发文的,原则上由县对口部门发文。对一般性号召或重申已有规定要求的,不得重复发文。严格按职权和隶属关系行文,不得多头报文、越级报文,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部门不得向乡镇党委、政府发布指示性公文。凡属县委或县政府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非涉密文件原则上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协同办公平台发布,凡是通过办公平台发布的文件,不再印发纸质公文。其次,压缩文件篇幅。该县明确要求县委、县政府文件一般不超过4000字,个别确需增加篇幅的重要文件,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各级各部门报送县委、县政府的请示、报告控制在2000字以内,特殊情况控制在3000字以内。最后,规范办文程序。上报县委、县政府审批的文件,一律送县委办、县政府办按程序处理,不得多头报送。除领导直接交办的紧急事项外,不得直接报送领导个人。

    二是少开会、开短会,切实改进会风。一是严格会议审批。除法定会议外,其他会议由县委、县政府从严审批,特殊情况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两办统筹安排。二是严控会议数量。准备不充分、无明确目的和无实质内容的会议不开;能以文件、电话等方式部署安排工作的不开;对内容相近、工作相互关联、参会人数多数相同的会议,合并召开或套开;能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的会议不开;能开小会的不开大会。三是控制会议规模。严格控制参会人员范围,只通知有明确工作任务和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人员参会,其他人员一律不安排参会。县领导按分工出席会议,不陪会。四是严控会议时间。除县党代会等召开的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各类专项会议一般不超过2小时,领导讲话不超过30分钟。不讲空话套话,交流发言的原则上不超过5人,每人发言不超过10分钟。五是规范会议服务。上级领导莅临我县考察指导活动的各项会务工作,由县机关事务局做好接待工作,“四办”负责做好会务相关工作。涉及部门和各单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由各部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通知、文字材料、会议记录等各项会务服务工作,县委办、政府办予以协助和指导。六是严格会议纪律。凡明确规定参会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要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安排他人代会。对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的将进行通报。七是严控会议经费。对未经批准召开的会议,会议经费一律不予报销。

    三是强督查、促整改,确保取得实效。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查找在开会发文方面存在的“四风”问题,立查立改,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同步要求县纪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综合督查室要加强对精简文件会议的督查,确保通过精简文件会议,让各级领导干部用更多时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刘年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