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采取“五措施”积极推进林权配套改革

20.10.2014  13:10
 

为优化林业经济结构,增加林农收入,促进山区经济多元化,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巩固林权改革成果,罗甸县林业局采取“五项措施”积极推进林权配套改革巩固林改成果。

一、加强林权流转办理。 通过对《森林法》、《贵州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条例》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结合罗甸县实际制定了林权流转程序。截至目前已为汇生公司等企业办理了林地流转15宗、流转金额81.25万元、流转林地面积5417亩。

二、促进林业合作组织建设。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群众积极组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提高林农组织化程度,促进林业产业经营规模化、市场化。目前已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组织5个,共注册投资214万元,入社农户48户,合作经营面积780亩,其中林下经济发展养殖1个,林下经济发展种植2个,发展经果林种植业2个。

三、规范林权抵押贷款。 根据省、州文件相关精神,结合实际,规范了林权抵押贷款办理程序,编制了《罗甸县林权抵押贷款实施方案》、《罗甸县林权抵押管理办法(草案)》。

四、推进森林保险工作。 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罗甸支公司对接,深入各乡镇大力宣传森林保险政策,引导农户参与森林保险投保,并编制了《罗甸县森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截至2014年9月30日,罗甸县林业局组织公益林参保面积150.18万亩,各乡镇组织商品林参保面积2.09万亩,共完成参保面积152.27万亩,占任务数的73.75%。

五、加快发展林下经济。 注重完善技术服务体系,加大政策宣传和扶持力度,大力推广“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运作模式,努力创立罗甸县特色品牌,逐步实现产前、产中、产后有机衔接,提高当地农户经济效益。目前,已在红水河、罗暮、罗苏、罗妥、罗悃等南部地区发展林药模式,林下种植艾纳香2100亩,联结农户124户,预计纯收入273万元;在罗沙、逢亭、罗苏等地区发展林禽模式,在松林、阔叶树等林下养殖鸡禽2万只,联结农户37户,共投资55余万,预计纯收入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