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真查真改初见成效

12.06.2014  18:34
本网讯(通讯员 张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遵义市人口计生委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坚持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真查真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最后一公里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该市针对农村及城镇居民落实计划生育手术后,休息期间工作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却没有相关补助的实际,研究出台《计划生育手术误工生活补助办法》,对落实计划生育手术的群众进行50元到2000元不等的补助。 为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反映的计划生育办证难问题,该市本着简化办理程序、精简审核资料、缩短办理时间、实行网上审批等原则,研究出台了《遵义市计划生育有关证件办理规定》,明确规定:申办《生殖保健服务证》现场当即审核办理;申办《计划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实行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同时,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启用《遵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网上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平台》,实行网上审批办理,提高办事效率。 该市还针对群众反映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鉴定时间一年进行一次,间隔时间太长等问题,制定出台《遵义市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规定》,将市级开展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鉴定时间,分别调整为每季度一次和一年两次,最大限度关心群众,方便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困难。 与此同时,该市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覆盖工作,对凡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农村对象发给误工补助费50元/人,并将城镇计划怀孕夫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纳入免费检查范围。同时,建立出生缺陷患儿救助机制,出台《遵义市计生家庭出生缺陷儿童医疗救助标准》,对计划怀孕夫妇在计划生育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或医疗机构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后生育缺陷患儿的,给予0.3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医疗救助,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该市还针对新蒲新区不属于县级行政建制单位,不具备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职能,涉及托管遵义县和红花岗区“五个乡镇”的“社会抚养费征收”、“计划生育证办理”、“计划生育四项制度资金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等计划生育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仍然分别在遵义县和红花岗区办理,给群众带来极大不便的问题,专门召集遵义县、红花岗区计生局和新蒲新区卫计局相关负责人座谈协商,对相关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明确实施主体,划分权责范围,简化办事程序,规范业务行为,及时解决了新蒲新区因托管带来的工作难、协调难和群众办事难的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制度,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该市建立完善了《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经费报销审批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应急值班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外出审批制度》等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钱、管物新格局。 (编辑 黄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