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积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10.06.2015  17:40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榕江县总工会决定从6月起至12月底,在全县各企业开展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

      此次执法检查活动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进行,成立执法检查工作组,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龙军同志担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县总工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检查组,各部门积极配合,共同组织实施。


      据了解,本次执法检查采用自查与执法检查、查阅资料与抽查核实、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在检查中,发现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工会法》等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不按期整改的企业,将依法予以查处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对欠缴工会经费的企业,将通报地税部门责令其补缴工会经费。


      榕江县总工会将通过此次联合检查,目的在于增强各企业在执行各项劳动法律法规、依法缴纳工会经费、职工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重视力度,提高自觉执行各项劳动法律规的自觉性,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榕江县总工会  潘世品)

 

 

执法组在了解榕江县五榕木业公司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情况

 

 

执法组在榕江县兴贵门业制造厂的执法现场

 

 

执法组在榕江县靓音声学公司车间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