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惩贪腐 激浊扬清满黔中

06.02.2015  13:04

正风肃纪惩贪腐 激浊扬清满黔中

——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查处违反作风规定相关问题330个,处理430人;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511件,涉及县处级干部案件14件15人,移送司法机关34人;开展专项监察发现案件线索45件,立案38件……

    2014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正党风肃政风,去沉疴除顽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凝聚风清气正的“正能量”,助推安顺新发展。

    列出责任清单 种好“责任田

    2014年,“两个责任”成为热词,更成为黔中大地党员干部实实在在的行动指南。

    5月,市委在全省率先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并配套出台了两个责任追究办法,详细列出“责任清单”,明确党委(党组)班子、党委(党组)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这三类责任主体的具体责任,构建责任体系。

    7月、8月,市委、市纪委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基层督查,层层传导压力,督促“两个责任”的落实。

    9月,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会议召开,对推动落实“两个责任”进行再部署再要求。

    “切实增强‘四种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牢牢地扛在自己的肩膀上。” 9月,市委书记周建琨在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暨警示教育大会上再次要求。

    通过约谈、督查、问责等形式,督促各级各部门分级分类传导压力,促使各级党委(党组)从“要我抓”到“我要抓”,党员干部从“要我遵守”转变为“我要遵守”。

     严肃党的纪律 坚决纠正“四风

    突出抓好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是2014年纪检监察机关五项重点工作之一。

    聚焦“公款公权”、四风“隐身衣”,紧盯“三公经费”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全市建立30多个督查组,开展作风联动交叉督查。去年,清理公务用车109辆,清理违规发放津补贴、补助439万元;查处违反作风规定相关问题330个,处理430人。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7人,对41起干部作风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点名道姓通报54人。通过推行 “签字背书”制度,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实行责任上追一级,全年共对220名未履行具体监管责任,导致管辖或职责范围内发生作风问题的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为规范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我市还制定出台有关规定,并查处违规操办酒席案件8件8人。好的党风政风带动了社风民风的良好转变,许多村寨将规范节约办酒写进了村规民约,在社会上形成节俭操办的新风尚。西秀区旧州镇把士村一村民激动地说,“以前一年吃酒要花几大千元,如今不用花这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