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认被骗 女子伙同老公杀死情人

24.11.2016  22:35

  本报讯安顺一女子,难忍被情人“欺骗”,遂叫上丈夫一起实施“教训”,最终将情人杀害致死。11月23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中,就该案应如何定性,控辩双方展开了激辩。

  据了解,现年42岁的女子王某来自安顺关岭,1997年,她与镇宁的伍某结为夫妻,婚后养育2个孩子。

  王某向公安机关交代,婚后她一直想外出打工挣钱。2013年4月,他经一名蒲姓男子介绍前往浙江,对方承诺她待遇丰厚,谁知,到了浙江不但没有兑现承诺,蒲反而扣下她的银行卡、身份证,期间,两人还同居,“感觉人和钱都被骗了。”王说。

  伍某供述称,妻子离开后自己曾前往浙江寻找。2015年11月,妻子回到贵阳找到他,讲述其在外地生活艰难,如今人财两空,还经常被蒲某殴打,因此,心中很想“教训”一下蒲,希望伍能帮忙。

  经王某打听,很快查到了蒲某的上班地点和下班时间。2015年11月26日20时30分许,伍、王二人来到蒲某下班必经之路花果园R2区2栋门口蹲守,蒲某出现后先由王某指认,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显示,当时,伍某手持一把长约20厘米的尖刀,反复多次刺向蒲某的腹部,之后,蒲夺走凶器倒在血泊中。

  案发后,伍、王二人乘坐出租车逃走,被害人在送医后抢救无效身亡,经过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其死因系左股静脉被刺破致急性大失血死亡。

  据悉,案发次日,伍、王二人便被抓获。在庭审过程中,二人均不同程度翻供,表示并非经过预谋,也并非想致人死亡,只是一时冲动才酿成大错。

  在法庭辩论阶段,该案应定性为“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控辩双方展开激辩。辩护律师认为,两人虽有合谋,但口头上一直说“教训”,均没有明确表示必须索要被害人性命的主观故意。

  公诉人表示,被告人伍某、王某故意杀害他人并致其死亡,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32条的规定,应该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本案中,被告人伍某见到被害人后,其行为直接侵犯了他人生命权;被告人王某为明知故意,放任结果发生,同样构成故意杀人罪。

  当天的庭审持续约2小时,法院最后宣布将择期宣判此案。记者 罗付伟  来源:贵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