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环境监督管理网格化制度“上墙”

03.06.2015  14:20

  为进一步推进花溪区环境监督管理网格化工作,强化信息公开,严格落实环境监管相关工作职责,有效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文件和省、市环保部门有关工作要求,花溪区制定了环境监督管理网格化制度,并将制度“上墙”。花溪区目前虽无国控、省控企业,但仍将网格化管理延伸至区级重点污染企业,确保监管到位,不留执法死角。下一步,花溪区将严格按照环境监督管理网格化制度,细化监管工作,强化执法力度,将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网格化、长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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