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生态局贯彻落实新《环保法》成效初显

27.11.2015  16:21
 

  新《环保法》自今年实施以来,花溪区生态局以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为载体,加强了与公、检、法部门的联动和配合,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查封扣押、移送刑事拘留等手段,积极探索新常态下的环境监管执法,并收到积极成效。

  截止目前,共出动人执法人员761人(次),检查企业212家(次),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51件,其中:罚款43件(未经验收擅自投产7件,超标排放 2 件,未批先建29件,其他5件),罚款金额共计189余万元,下达行政命令书20余份,查封6件,扣押1件,办理移送刑事案件1件。

  下一步,花溪区将根据新《环保法》的相关规定,强化环境监管手段,严查重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为该区生态环境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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