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贵州省“茶香型白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的通报

30.07.2014  17: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卫生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地方标准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及代表性的原则,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专家,按规定对贵州省湄窖酒业有限公司、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申报的《贵州省“茶香型白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申请,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意立项。现予以公布,公示期从2014年7月30日至2014年8月3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立项标准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单位提出的应当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留本人联系方式)书面向省卫生计生委食品处反馈。

        联系人:顾  华,陆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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