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三措抓实低保核查提标工作

16.03.2016  11:18

为落实好省、州、县城乡低保相关文件精神,荔波县紧紧围绕“到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建设进程相适应”的总体目标,合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切实开展2016年低保年度核查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创建“主要领导重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包组干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成立城乡低保年度核查提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对低保年度核查提标目标任务、要求、组织分工、方法步骤、工作时限等做出具体安排。镇社会事务办组织召开城乡低保年度核查提标工作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动员,同时要组织相关业务培训会,确保各相关工作人员吃透、掌握政策精神和有关法规,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确保政策有效落实。

二是明确“包片责任”,干部“组团”入户核查。干部按照镇“包村包组”任务分配,各村包组干部组成一个核查小组,组团入户,对所有原保障对象和新申请对象都进行收入核查,入户核查达到100%,在开展走访和入户调查时,查收入、查人员去向,强化工作责任,坚持“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详细、真实地记录低保对象家庭生活情况,真正掌握对象家庭基本状况和收支情况,为低保对象退出或享受低保提供核心依据。在开展该项工作的同时,同步开展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入户核查和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危房底数核查工作。

三是民主评议、公示核查结果。民主评议由各村统一组织,由村民代表组成评议组,对核查结果进行民主评议。做到了评议组成人员符合要求,反映群众意愿,评议过程充分发扬民主,评议结果客观公正。评议结束,对评议结果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对拟退出低保保障范围的对象和拟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的对象、对民主评议及张榜公示中群众有异议的家庭、基层干部近亲属备案人员中的拟保障对象及拟退出对象,镇社会事务办干部严格按规定的抽查面进行入户抽查,并将抽出结果上报上级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