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残联传达学习《中共黔南州纪委关于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文件精神

02.02.2016  12:06

      2016年1月29日,荔波县残联召开干部职工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中共荔波县纪委关于转发<中共黔南州纪委关于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的通知》(荔纪通〔2016〕5号)文件精神。会议全文学习《中共黔南州纪委关于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文件精神并强调:残联干部要深刻认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切实从违纪违规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增强警醒、自律意识。
      会议要求:一是全体残联系统领导干部要从八起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时刻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二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坚决克服等待观望、“避风头”、侥幸等心理,坚决纠正“四风”,切实抓早抓实作风建设;三是时时刻刻警醒自己,做到严于律己、严于用权,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不良作风死灰复燃,要巩固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四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荔波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我会党的建设、思想建设、队伍建设的内容,进一步抓好抓实;五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款旅游、公款吃喝、节日期间公款送节礼等监督管理工作,杜绝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以及县委纪律规定精神等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