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环境保护局学习贯彻中共荔波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

02.08.2017  04:45
 

  2017年8月1日下午,荔波县环保局组织召开全局领导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中共荔波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会议由局党组长书记、局长莫兴民主持,全体领导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上,莫兴民同志组织学习了县委书记尹德俊同志在中共荔波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深化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 努力打造贵州旅游新标杆 奋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县委副书记、县长叶霖在中共荔波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争龙头 立标杆 勇担当 奋力推动全年经济社会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荔波县2017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通报》等资料。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坚定信念,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主动作为、敢于担当,要把会议精神贯彻落到实处。并就下步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在前,坚持惩治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充实、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制度建设,抓好制度的落实,用好的制度管人,约束人,强化监督,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提振环保干部队伍“精气神”;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文明执法。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工作。加化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适应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

  二是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按照“六个一律”的要求,在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中,要认真加强执法,强化执法手段和措施,严惩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严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红线、底线。

  三是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后环境监管工作,严格按照“六个一律”的要求,加强对污染源特别是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管,加大检查频次和监察执法力度,守住生态环保底线。

  四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把好项目准入关,为全县产业发展、产业布局当好参谋。加大环评审批后工作监管力度,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五是争取项目支持。要积极对接国家资金投向,争取国家、省的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支持,扎实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加快推进樟江沿岸村寨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进度,改善村寨环境,服务全域旅游发展。

  六是加大对新环保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和企业单位的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氛围。

  七是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八是建立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县域生态环境保护、污染减排、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樟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问题,推进工作,保证将环境污染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保持我县的青山绿水长存。

  九是切实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及时办理、转办、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协调环境信访纠纷,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

  十是全面申报,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加大排污收费稽查力度,确保完成年度排污费征收任务。

  十一是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能力。编制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急监测演练,做好应急监测物资、设备的储存,提高应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对能力,确保在发生污染事故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应急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