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组织百名干部到独山旁听行政诉讼庭审

26.06.2015  21:33

    新华网贵州频道6月26日电 “真是一次生动的教育,现场感受案件审理的全过程,远比理论学法来得更具效果,远比听故事的警示教育来得更加震撼……

    因不服对“在高速公路口设立户外广告”这一申请的批复,黔东南州鸿森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将都匀市城市管理局告上法庭。6月24日,独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民告官”案。荔波县城乡建设管理执法大队队长蒙永熙,与该县近百名来自各单位的领导干部们一道旁听案件审理。

干部认真旁听。

    这是一件起诉撤销行政行为的案件。原告于2014年6月16日向被告申请在贵新高速都匀北站出入口一乡村便道上设置广告牌。被告于2015年1月6日批复,内容包括:原则同意设立广告牌,同时每年拿出3个月时间用于公益广告;缴纳相应设置费用,使用期为3年,期满后政府全权收回。对于以上两条,原告认为使用期满政府全权收回广告牌违反法律依据,而其他则属于法无据。

    陈述、答辩、质证、辩论,庭审现场,旁听席上近百名干部有的边听边记,有的若有所思。蒙永熙告诉记者,旁听过程中,自己一边在反思过去,一边也在思考今后的工作,颇有启发。“以后的执法工作,除了依法,还要做到文明执法,把握好执法程序关,保证执法的合理性、合法性。

    2015年,群众对“万名代表听千案庭审”已并不陌生,黔南州自2014年启动该项活动以来,法律的威严、审判的阳光更快更好地走进了群众心里,而像当日这样领导干部旁听“民告官”的活动,同时在广大公职人员心中再次敲响了依法行政的警钟。

    庭审在审判长“案件将择日宣判”中宣布休庭。休庭后,参与旁听的干部纷纷讨论案子,交流感受。

    荔波县公安局政委张朝圭用“欣慰”和“警醒”概括了本次旁听的感受。他说,欣慰的是大家对新《行政诉讼法》有了更好的认识,也在共同为推动依法行政做出努力和改变;值得警醒的是,领导干部只有率先学法、懂法、守法,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才能真正实现。“我们都是在法治的框架下,代表政府管理社会,都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开展工作,否则,就有可能成为被告,面临败诉。

    今年4月,黔南州在“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司法改革中,将独山法院作为全州三个试点之一,集中管辖都匀市、荔波县、平塘县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自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截至6月24日,该院共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多达27件,超过2014年全年同类案件总和。

    独山县法院行政庭工作人员介绍,27件“民告官”案主要涉及有政府及人社、国土、住建等部门,与拆迁、社保等民生工作息息相关。

    “在审结的8件案子中,有几起就是行政机关败诉。”独山法院行政庭庭长彭荣德说。他概括这几起行政机关败诉的原因,一是越权行政,不该管的管了,构成超越职权;二是滥作为,对一些无明确法律规定的事滥用职权;三是程序不到位,如告知、召开听证会等法定程序没执行,导致应诉失败。(韦亚军)

庭审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