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德顺乡15岁少年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荣誉称号

20.05.2015  19:23

               

笔者日前从黎平县2015年平安建设暨信访维稳工作会议上获悉,德顺乡张鲁村方钊同学被表彰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据悉,此次,黎平县政府表彰的2012-2014年全县见义勇为先进人物有陆永玲、方钊两位同志,县政府给他们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3000元。他们危急时刻,奋不顾身,敢于挺身而出,勇于伸张正义,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体现了时代精神,汇聚了社会正能量,是万众学习的标竿,人生征途的风向标。

目前,方钊同学所在的当地政府,将对其进行慰问,并积极号召全乡民众学习方针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宣传弘扬“方钊”精神。

方针同学现年15岁,现就读于德凤中学初二班级,2014年5月2日下午,方针跟家人到八舟河景区游玩时,发现有人落水,他不顾汹涌冰冷的河水,奋不顾身跳入河中,救了一名7岁小孩;方针勇救落水儿童的事迹谱写了英雄赞歌,成为人们学习的楷模。同年10月21日方钊同学获州政府授予“黔东南州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获奖8000元,同时,还被表彰为2014年度黔东南州“美德少年”。

据了解,2013年黎平县全县动员号召,各方募集见义勇为基金,截止年底基金已达60多万元,为见义勇为事业的发展壮大注入强劲动力,近年来,该县已有7名见义勇为英雄先后得到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