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全国绿化先进集体”称号

13.09.2016  14:38

本报讯(周赟 报道)近日,全国绿化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以人社部发〔2016〕75号文件作出《关于表彰“全国绿化先进单位”、“全国绿化劳动模范”、“全国绿化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旨在表彰在大力植树造林,为绿化美化城乡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生态文明做出积极贡献、成绩卓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毕节市林业局获 “全国绿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此次共表彰“全国绿化先进集体”300个,“全国绿化劳动模范”141名,“全国绿化先进工作者”148名。毕节市林业局是贵州省8个获“全国绿化先进单位”的单位之一;大方县小屯乡滑石村农民王福忠是贵州省4个获“全国绿化劳动模范”个人之一,毕节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糜小林是贵州省4个获“全国绿化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个人之一。

近年来,毕节市林业局以“绿色贵州三年行动”为契机,扎实开展“绿色毕节行动”工作,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的要求,正确处理发展与生态的关系,坚持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生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生态环境从不断恶化到明显改善的跨越”,从2005年连续10年获市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林业工作得到国家和省的充分肯定,2013年,国务院批复毕节市为“生态文明先行区”;2014年,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将毕节市列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国家林业局先后将毕节市命名为“全国林业生态建设示范区”、“全国石漠化防治示范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出台了《关于支持毕节试验区深入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意见》(林规发〔2013〕134号),2012年获“全国绿化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