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税负降低40% 助力新区旅游产业发展

03.05.2016  11:27

大鹏 讯(通讯员 谌斐阳 报道)“1000块钱竟然只要交29多块钱的税了,‘营改增’真是个好东西!”大鹏新区一民宿老板姚掌柜拿着“新鲜出炉”的增值税发票感叹道。这是新区国税局代开的第一张“营改增”增值税专用发票,1000元的销售额,不含税金额为970.87元,税额29.13元。而在“营改增”之前,这笔收入姚掌柜所需要缴纳的营业税为50元。

我记得营改增后服务业的税率是6%啊,还以为以后要交更多税呢…”姚掌柜直接对代开发票的工作人员道出了自己的疑惑,在得到他因为是小规模纳税人,只需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税款的解答后,脸上的疑惑立即变成了大大的笑容。“哈哈,这次虽然只是省了20来块钱,可是我家民宿现在一个月销售额大概是10万元的样子,一年的话就是120万元,一年下来能少交25000多块的税呢。现在随着新区越来越多的投入和支持,来大鹏旅游的人也越来越多,我们做民宿的可是都有信心能够赚更多钱,这税收减负也真是来的太及时了啊…”姚掌柜忍不住喜悦的向税务工作人员说到。

姚掌柜的民宿店位于大鹏半岛,因为三面环海,森林覆盖率超过76%,大鹏半岛被称为深圳最后的“桃花源”,这里的西涌海滩更是被《中国国家地理》评为“中国最美的八大海岸”之一,它以其独特的旅游资源和舒适的休闲环境吸引着国内外游客。因此新区借助这一优势积极支持旅游业发展,2015年接待游客约15万人,全年实现旅游业总收入44.67亿元。姚掌柜的民宿店坐落在较场尾,这里是大鹏半岛唯一保存完整且紧靠海岸线的原始村庄,自2009年第一批小清新民宿盛装亮相,到2015年已经有350余栋风格各异的民宿客栈,加上其他几个海滩附近的民宿,大鹏民宿已经超过1000家,而且每天还不断有新的民宿开业。

此次“营改增”的生活服务业中餐饮业、住宿业与大鹏旅游产业发展息息相关。“营改增”让餐饮业和住宿业的税率由之前的5%变为现在的6%,看上去税率似乎是上升了,但是因为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比如“店面装修”、“农产品采购”等都可以取得进项进行抵扣,再加上“价内税”到“价外税”的转变,实际税负都会低于之前的5%。同为姚掌柜民宿这样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大鹏的餐饮业、住宿业经营者中占到85%—90%,他们直接按3%的征收率缴税,比原来5%的营业税税负有明显下降。

通过计算发现,对于季度销售额9万元以上,年度收入500万元以下的生活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他们的税负足足降低了41.7%;而对于季度销售额9万元以下的企业,直接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而免税;年度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一般纳税,也可以抵扣进项,实际税负也会远远低于5%,并且营改增让生活服务业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不仅会促进企业财务管理更加规范,一定程度也会是使其更加注重提升服务环境和服务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

营改增”不仅是餐饮、住宿经营者的福音,更是促进大鹏新区餐饮业、住宿业等生活服务业良性发展,带动整个旅游产业优化升级的有力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