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良好环境 建设法治贵州

14.11.2014  14:13

营造良好环境建设法治贵州

——贵州日报报业集团邀请部分专家学者和法治工作者召开“加快建设法治贵州”座谈会发言集萃

11月11日,“加快建设法治贵州”部分专家学者和法治工作者座谈会在贵州日报报业集团召开。

  邹伟

  何冀

  徐静

  赵翔

  吴跃

  朱玉

  陈成

  冷传莉

  胡月军

  吴德恩

  朱山

  编者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明确提出,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也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大任务是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个基本工作布局出发,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立足贵州实际,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确保中央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在贵州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的重要时期,贵州日报报业集团于11月11日上午,邀请省内部分权威专家、学者和法治工作者来到贵州日报报业集团,召开“加快建设法治贵州”专家学者和法治工作者座谈会,共同交流学习体会和贯彻落实加快推进法治贵州建设工作。参会人员有省委、省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和有关负责人,有省级公检法司的领导,有社科界、教育界、法学界、律师界的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他们层次高、涉及面广、具有广泛的权威性和代表性。与会者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任务,结合贵州省情和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畅谈学习体会,发表真知灼见。现将他们的发言整理刊发。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邹伟:保障法律有效实施全力建设法治贵州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意味着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心,将从静态法律体系建设全面转向动态法律体系的有效实施。人民法院应切实承担起更加重大的历史、政治、法律责任。

  要积极顺应立案登记制等改革,主动适应司法介入社会生活的领域宽、层次深、职责重等新要求,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要注重发挥裁判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远期指引效应和权威作用,建立有效的秩序导向和规则意识。要注重发挥司法的权利保障功能,按照“私权法不禁止即自由,公权法不许可即禁止”的原则,落实契约自由、诚信交易、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等原则,鼓励人们大胆创新、勇于开拓,促进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促进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要充分发挥裁判对公共政策的影响和规范引领作用,通过审判活动有效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律性问题,以裁判蕴含的法治精神、价值追求服务于公共政策制定的预见性和合理性。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的形势,充分运用司法手段调节市场要素、维护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以公平的司法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要运用司法手段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贯彻落实好新《行政诉讼法》的最新精神,运用行政审判维护私权、制约公权,促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要重视司法权威在纠纷解决中的基础性作用,准确把握好司法亲和力与严肃性之间的关系,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底线,让人民相信司法、依靠司法、亲近司法。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王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原则,并以“三统一”、“四善于”的要求具体地阐述了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

  党员领导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面对《决定》提出的这个更高标准的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根植于头脑中、落实到行动上,切实提高自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法治思维是基于法治固有特性和对法治的信念而去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一种思维方式。它不同于我们已经习惯了的行政思维和常见的经济思维,它不是凭主观意愿和经验去一事一议,也不是追求利益、效率最大化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法治思维是规则思维,强调普遍性优于特殊性;法治思维是权利义务思维和程序性思维,主张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和客观公平公正等。

  领导干部养成法治思维,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认真学习《决定》,深化对法治的认识,明白法治既授予权力,更约束权力。二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中勇于实践、勇于担当,树立法治的信仰。在我国,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法制化。因此,必须在坚守党的宗旨中、在为民服务的实践中,才能产生对法治的信仰,并凭着这种信仰自觉地以法治思维去开展工作。三是在学习实践中、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养成法律逻辑习惯,带头敬畏法律、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赵翔:强化“五种意识”突出“四个重点”

  公安工作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公安机关是法治建设的主力军,加快推进法治贵州建设,公安机关责无旁贷。全省公安机关要强化“五种意识”,突出“四个重点”,进一步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

  要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权意识、宪法权威意识、中国特色的法治意识、把握现阶段发展特征的意识、以人为本人民主体的意识,切实筑牢法治思维底线。

  要在思想深处筑牢执法为民的核心理念,强化公安民警的法治精神、群众观念教育,提高公安民警的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积极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

  要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处理敏感问题、善于借助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善于依靠法律手段打击犯罪,狠抓公安民警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维护稳定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要以完善执法监督制约体系为抓手,以预防问题、解决问题为重点,积极构建系统完备、公正高效、监督有力的执法制度机制,大力营造“内部规范执法、外部支持执法”的良好环境。

  要始终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和服务至上的原则,把创新服务方式、改进服务方法、提升服务效能作为公安工作的重要努力方向,强化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机制;整合社会资源,推行警民联调方式,最大限度提升行政执法办案、行政管理效能;推行“一站式”执法服务,优化和改进公安行政管理,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为法治贵州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贵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冷传莉:自觉承担历史使命积极投身依法治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深入,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一支政治上可靠、业务素质高而且规模庞大的法学工作者队伍,成为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支重要力量。高校法学工作者可以在地方性立法、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意识宣传与培育以及法治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我省高等院校聚集了一批各有专长的专家学者,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推进“依法治省”工作中,可以发挥法学工作者的积极作用。参与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提出,加强立法的重点领域包括着力完善民族文化传承创新、民族村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着力完善大气、水、土壤、森林、湿地等生态保护地方性法规、加强生态保护公益性诉讼制度建设,贵州高校法学工作者责无旁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与政府内设的法制机构相比,高校法学研究队伍规模大、学科齐全,立场中立,其关于重大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意见,也更能反映社会的看法;推动全民法治观念增强。高校具有人力资源优势,可以在宣讲工作中大有所为,既宣讲法律也宣讲道德,让法治信仰深入人心,真正做到内心确信;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建议组织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拓宽法学工作者和司法人员的交流渠道,推动我省法治队伍建设和法学研究发展。只有同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的优秀法律人才站在立法、司法、执法的一线,才能够获得社会普遍的信任,才能让法治深入人心。

  省社科院法律所所长助理胡月军:构建开放创新型法治环境

  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提出,要紧紧围绕后发赶超、全面小康,为开放创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开放创新的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问题,通过建设良好的法治环境,创造新的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实际上是提出了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课题——贵州构建开放创新型法治环境。

  根据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贵州构建开放创新型法治环境,主要包括市场环境、政务环境、社会环境三大方面,最终目的是要以法治建设正确处理好和优化市场、政务、社会环境,保障三者之间不能“越位、缺位、错位”,而是“各就各位”、“各尽其才”。

  一是要以法治建设优化市场环境,围绕市场主体的培育、引进、保护完善法治体系,通过市场机制的完善、发展环境的改善促进市场主体的发育。

  二是要以法治建设优化政务环境,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依法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政府公共服务,促进外来要素与本地优势资源相结合。用法治的光辉照亮通往简政放权、规范权力的道路。这至少需要“职权法定、放管结合”两个原则当“开路先锋”和“护法使者”。

  三是要以法治建设优化社会环境,坚持严打犯罪,依法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重点是在坚持党对维稳工作的领导、法治原则、主体多元原则、利益统筹兼顾原则、权利保障原则等原则的基础上,依法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吴跃:全民守法是法治贵州建设的基础

  要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国家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意义,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法治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当前,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方面离四中全会《决定》制定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尤其是全民守法,不是通过三五年努力就能完全实现。

  全民守法是法治贵州建设的基础,必须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要突出对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进城务工农民三个重点群体加强法治宣传。通过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普法宣传,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避免随意化。通过结合青少年学生行为养成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推动法律知识进教材、进课堂,帮助青少年学生从小养成法治意识。通过对进城务工农民加大普法宣传,帮助他们加强依法维权和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意识。二要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在借助报刊、广播、电视渠道普法之外,还要注重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运用,增加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普法方式,结合案例进行普法宣传。三是普法宣传要长期坚持、久久为功。通过日常化、润物细无声的普法宣传,潜移默化影响大众,使他们从内心拥护和信仰法律。四是要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创建活动。支持社会团体组织制定管理规章、群众制定乡规民约自行进行管理,促进基层自治。

  此外,还要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当前,我省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还不健全、服务队伍还不齐备、服务领域不够宽、服务能力和水平还不能适应群众需要。要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健全服务网络,扩大服务队伍,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朱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行政机关是执法主体,80%的公务员都在行政机关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关键和重点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政府法制部门承担着推进依法行政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职能,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提高。省政府法制办将积极会同组织部、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司法厅、党校、贵州日报等,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加快出台《贵州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定》,促进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是推进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建立健全。省政府法制办将从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推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加快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做好政府立法工作,推动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按照横向集中、纵向下沉原则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促进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政府法制部门要督促指导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尤其是人大、法院、检察院的监督,主动适应《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做好行政应诉等工作,又要积极协助政府履行好层级监督职能,探索创新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加快制定《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深入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述职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改革我省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探索一级政府一个行政复议机构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发挥行政复议自我纠错功能。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何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治贵州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检察机关要抓好三个方面具有贵州特色的工作。

  一是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准备工作。改革的目的是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的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保证司法公正。司法改革是法治贵州建设的基础,法治贵州建设离不开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要通过自身的改革,使检察机关成为法治贵州的建设者、保障者和捍卫者。

  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守住生态底线。青山绿水是贵州的宝贵财富,全省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生态环保司法机构的职能作用,合理调配力量,科学配置资源,加大生态案件的查办力度。要敢于担当、善于亮剑,努力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生态文明成果,为贵州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建设保驾护航。

  三要落实好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中央在决定中指出,检察机关要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明确提出,检察机关要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要求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有个别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时,应该督促其纠正,并明确了督促纠正的方法,完善督促起诉制度和检察建议工作机制。检察机关要总结已经开展的督促起诉的成功经验,运用好公益诉讼制度,进一步探讨和拓展检察权对行政权的监督。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统一法律的适用标准,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客观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省委党史研究室主任徐静: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中推进法治贵州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内核。从客观维度看,法治精神是法治的核心价值和基本原则;从主观维度看,法治精神表现为人们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情感、法治信仰等。弘扬法治精神,就是把法治的核心价值和基本原则内化为人们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情感、法治信仰,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为的过程。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推进法治贵州建设的内在使命。在法治贵州的建设中,要培育和践行以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为主要内容的核心价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主体、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原则,并从贵州实际出发,突出贵州问题、贵州亮点和贵州特色。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一个层次性的系统内容,贵州有三个层面需要把握:

  一是普及法律常识。在普法上要做“减法”,要普及基本常识,把最基本、最常用、最具一般的法律知识普及给干部群众,把地方性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中最关键、与群众利益最紧密相关的核心部分普及出来。

  二是培养法治思维。在法治社会里,一个人可以不具备很多的法律知识,但应该具备基本的法律思维,就是遇到问题、遇到矛盾、遇到纠纷时,能够首先、本能、自觉地想到用法律方式、法律程序、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因此,普法的重点是要普及按法律来办事的思维和习惯。

  三是要树立对法律的信心、信任和信仰。一些干部信“权”不信“法”,一些群众信“访”不信“法”,在贵州也存在同样的问题。要大力传播那些依靠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的典型案例,重塑人民对法律的信心、信任和信仰,奠定社会主义法治的群众基础、社会基础。

  省委政策研究室政策法规和党建处副处长陈成: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凸显三个鲜明特点

  导向非常清晰。一是目标导向。省委按照中央制定的总目标,确定的2020年贵州依法治省的目标,既贯彻中央精神,又结合贵州实际,提出明确的目标要求,突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工作重点。二是问题导向。以当前中央及贵州依法治省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为提领,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三是需求导向。力争解决好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使《意见》符合全省发展要求和人民期待。

  旗帜非常鲜明。在指导思想上坚决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地强调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要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对此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大张旗鼓地宣传,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

  注重精神支撑。高度重视增强法治观念和道德建设。一是强调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使全省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二是强调坚持依法治理和以德治理相结合,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三是强调夯实依法治省的思想道德基础。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实践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提供文化营养。

  贵州省法学会专家吴德恩:让法律成为全社会的准则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法治将以史无前例的广度和深度改变国家生活方式、社会治理方式、经济发展方式和个人行为方式,法律成为了全社会的共同准则。依法治省,应从“民”和“官”两个落脚点处展开。

  首先要增强群众法治观念。主要是增强三种意识,一是规则意识,要让群众知晓社会活动之中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规范;二是契约意识,以破除情大于法、“信访不信法”的观念,自觉遵守个人之间、个人和集体、个人和国家以及集体和国家之间的各种“协议”;三是诉讼意识,通过畅通渠道,使法律的作用和权威地位在纠纷化解和群众维权中充分突显。

  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法律宣传教育是关键。要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深化普法教育成效,在广大群众中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律、维护法律的氛围。增强群众法治观念,道德建设是基础。依法治省,应该要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全民道德建设,把法治和德治统一起来。

  二是要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推行10年来,行政法治化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懒作为,行政不文明、行政不诚信、行政不公正的现象仍然存在。四中全会把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思想和规则落实到依法行政工作的方方面面,从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着眼,将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同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国家治理能力结合起来,确保依法行政在正确的道路上推进,依法行政观念在执法活动中彰显。

  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山:律师在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中大有可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省,律师大有可为。一是要积极参与科学立法。律师要主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充分发挥自身熟悉法律法规又了解法律实务的特长,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促进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律师要有序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修法工作,特别是主动参与促进贵州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先行试验区等重点领域的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论证、咨询、征求意见等环节的工作。二要积极服务严格执法。律师要做好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法律顾问工作,当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法律帮手。要积极推进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应在现有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基础上整合资源,加大培训,组建政府法律服务专业团队,提高综合素质,积极参与各级政府依法决策,为政府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三是要积极维护公正司法。要充分发挥律师在诉讼架构中的地位和作用,坚持罪行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基本法律原则,防范冤假错案。四是要积极促进全民守法。律师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律师应落实普法责任制,通过执业活动进行普法,坚持注重以案释法、辨法析理,传播法律知识。律师服务应进村居、进社区,为基层人民群众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法律帮助。

  依法治国也对律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服务党和人民的事业,为建立服务国际国内两个区域、覆盖东西部和城乡的律师服务体系作贡献。(杨惠 肖菡 王恬 陈曦 涂林念 旷光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