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登富同志率队督察贯彻落实中央重要改革举措和法治毕节相关创建工作

26.07.2017  17:01

图为:林登富副巡视员一行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督察座谈。廖常俊 摄

按照《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重要改革举措贯彻落实情况实地督察工作的通知》(贵改办发〔2017〕23号)和省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法治毕节创建工作半年督导有关通知要求,7月17至21日,省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林登富率省政府法制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曹灵江等第二督察组成员,赴毕节市、黔西县、威宁县,六盘水市、钟山区、盘州市开展《纲要》等重要改革举措督察工作,并对毕节市“法治政府建设工程”和“法治赫章”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督察组在毕节市(黔西县、威宁县),六盘水市(钟山区、盘州市)开展督察时,认真仔细地查阅了各地贯彻落实中央《纲要》等重要改革举措以及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下称《实施方案》)规定2017年年底要完成任务的相关佐证资料,资料查阅完毕召开了座谈会,各地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在会上从任务进展及成效、创新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整改方案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方面作了工作汇报,相关部门对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需要改进的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等作了补充发言。

林登富同志指出,本次督察围绕中央督察文件列举的十个方面内容展开,同时对各地党政主要领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本地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情况以及我省《实施方案》规定2017年年底前应当完成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和具体措施推进、完成情况进行督察。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各地党委政府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措施有力,狠抓落实,成效明显,总体情况较好,但与中央、省委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需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他强调:

一是要提高认识,凝聚共识。 要强化“四个意识”,抓住关键少数,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做到真提高、真深化,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上形成共识。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样重要的地位来抓。各个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凝心聚力,在社会治理要有新的跟进,达到新的高度;

二是要夯实基础,务求实效。 细化工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对能实施的要实施好,对实施有难度的要及时报告,加以解决。把工作重点、注意力更多的关注在基层这个层面,法治建设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重点解决均衡发展的问题,保持稳定的理想状态,做到久久为功;

三是加强督导,贯彻落实。 各地对《纲要》等重要改革举措和我省《实施方案》规定2017年年底要完成的任务,要对标对表,加大落实力度,做到不偏不遗不漏,落细落小抓落实,结合实际全面完成,着力解决领导认识到位,部门未必认识到位,部门认识到位,工作人员未必认识到位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力度,促进各项改革举措和建设任务的全面贯彻落实,建成法治的、服务的、高效的政府,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图为:林登富副巡视员一行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督察座谈。廖常俊 摄

在对法治毕节创建工作督导检查过程中,重点督导了赫章县。林登富同志指出,法治毕节创建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对毕节市有重大意义,毕节市开展法治毕节创建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做了大量工作,社会治理不断创新、改进,工作成效有目共睹,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法治创建在全省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对全省法治建设影响深远,意义重大。2016年的依法行政考核,省里对毕节市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毕节市要进一步认识到法治毕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站在战略高度来看待,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现有状态,找出差距、细化措施、持续推进,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认同感。结合前期省委政法委督察暗访工作,举一反三,抓好相关工作。同时,要把工作中的经验、亮点向全国推广,借助信息化手段,积极将“法治政府建设云平台”工程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模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也推进得很好。通过与往年对比,“法治赫章”创建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赫章县领导认识到位、组织保障有力,站在新的高度,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按市里的统一部署,六大工程建设落细落小,做到指标化、目标化。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注重解决好县直部门开展相对较好,乡镇和村居相对滞后等问题,应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着力解决好、化解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类热点、难点、敏感问题。多出经验、出好经验,为“法治毕节”创建、全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更多、更好的贡献。(法制研究中心  廖常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