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板”回乡骗300多万 被告人一审被判12年

11.11.2014  17:48
遵义县山盆镇男子敖某以融资为名,骗取老家亲友18人现金315 9万元。经遵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11月10日,该县法院一审判决敖某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万元。     本报讯(陈坚 记者刘鸿)遵义县山盆镇男子敖某以融资为名,骗取老家亲友18人现金315.9万元。经遵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11月10日,该县法院一审判决敖某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万元。      敖某现年31岁,在此之前,以经商为业,20余岁便当起了老板,在遵义南白镇成立了遵义市恒百德贸易有限公司,主营各类电器。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由于敖某投资失利,经营不善,该公司出现严重亏损,资不抵债。落魄的敖某竟然打起了老家亲友的主意。      之前生意红火时,敖某有房有车,但生意亏了,车也卖了,房也卖了,只能租房居住。由于他不常回老家,因此,在老家山盆的乡亲心目中,他一直是个成功的商人,而正是利用乡亲们对他的这一“印象”,他以“共同发财”的名义,向老家有一定经济基础的亲友“融资”,理由是“要把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为了取得亲友的信任,每次回老家,敖某都租了一辆高档轿车,还购买了10部手机赠送给乡邻,又花费4万余元购买电视机、电脑等物捐赠给山盆镇4所小学。      而煞费苦心抛下诱饵后,敖某开始向老家亲友“融资”,并许以高利息,审理查明,2012年2月至2013年11月期间,敖某先后向18位老家的亲友“融资”315.9万元。敖某得到这些钱后,并非是用来投资经营,而是出入高档娱乐场所,整日花天酒地,过着声色犬马的生活。据敖某落网后交待,他已经失去再创业的勇气,而过去习惯了高消费生活,他已经不习惯做一个穷光蛋,他需要钱来满足自己的消费,骗别人不好骗,只好把目光盯向老家的亲友。      而借款到期见敖某迟迟不还,亲友起了疑心,遂到遵义县南白镇看个究竟,这才发现受骗上当。在痛骂敖某“六亲不认”的同时,18名借款人选择了报警。      庆幸的是,案发后,敖某还没有把骗来的钱全部挥霍,司法机关追回了100万元。庭审中,敖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审理认为,敖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