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科院院长吴大华出席《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草案修改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9年第25期立法专家咨询会

01.11.2019  16:48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函请中国法学会就《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草案修改稿)》组织召开专家研讨会暨立法专家咨询会,提出专家学者的修改建议。11月1日上午,《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草案修改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9年第25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西藏大厦举行。会议由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维色主持,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一级巡视员李存捧致辞,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雪光介绍了《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草案修改稿)》的立法背景和主要考虑,来自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党校、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云南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连民族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20专家就《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草案修改稿)》提出了咨询建议。省社科院院长、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院重点学科“民族法学”带头人吴大华研究员在与团队成员曹务坤教授、潘善斌教授、傅智文博士后研究人员等充分讨论基础上,提交了修改建议。西藏自治区法学会副会长、原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培中作了总结,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十九大中央委员洛桑江村作了重要讲话。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制委员会、民宗外侨委员会、内司工作委员会等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