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02.06.2015  19:49

  5月份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出现持续性强降雨天气过程,局地突发性暴雨引发山洪地质灾害,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别是5月20日上午11点29分,贵阳市云岩区头桥社区宏福景苑一栋居民楼因山体滑坡冲击垮塌,尚在组织抢险队伍营救。当前,我省已经进入主汛期,降雨较为集中,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为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20日紧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懈怠情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认真履行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政府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一线督促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准备工作,确保各项措施及时落实到位。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把每个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和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一旦突发险情,地方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地质灾害现场,立即组织开展施救和转移安置群众。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部门责任制度》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工作分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区域之间、军地之间、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协调联动,做到服从指挥,步调一致,不推诿、不扯皮。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组织不力、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立即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

  各地要立即组织力量开展一次地质灾害隐患拉网式排查,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无缝覆盖”的要求,对城镇、乡村、医院、学校等人口聚集区,公路、铁路等交通要道沿线,重大工程项目和产业园区施工区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对有灾害发生迹象以及新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编制隐患点防灾预案,落实责任人、监测人,明确预警信号、人员撤离路线、通讯联络、抢险救灾等措施。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或地段,要在专业技术队伍的指导下,科学划定危险区,制定防治措施。

  三、认真做好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

  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进一步提高预报精度和水平,及时报送汛期暴雨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量级和发展趋势等信息。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库、河湖水位、流量的监测,健全完善预报预警制度。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强化灾前、灾中、灾后的监测,随时掌握地质灾害险情动态和变化趋势。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自然灾害高影响路段的巡查管控,及时发现和排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向社会和有关方面发布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特别是要加强对偏远地区灾害预报预警。

  四、切实抓好应急值守和险情处置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和灾情报送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值班处所和值班电话。要采取自上而下的随机查询方式,强化工作纪律,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准确传递信息,严禁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等情况。要及时组织对雨情、汛情、险情、灾情、社情等的会商和评估,及时、准确上报有关信息,为抗灾救灾决策提供重要依据。若发生灾害,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加强综合协调,紧紧依靠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队伍、防汛应急抢险队、民兵预备役等抢险救援骨干力量,快速高效做好紧急转移安置、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