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灯闪警报叫 原是“李鬼”要抢道

22.12.2015  09:58

               

 

12月20日,一辆装有警笛警报器,却不能出具警灯警报使用证,且驾驶人未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的灰色面包车被兴义市执勤交警交警当场依法暂扣。 这天上午,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贵EXXXXX警制式警车在峰林北路巡逻。8时30分许,在早高峰熙熙攘攘的车流中,从巡逻车后方传来一声警笛声,巡逻车认为是兄弟单位的执勤车,便下意识地往右让了一下,谁知该车闪着警灯鸣着警笛,竟然从巡逻车的右侧强行超车,在与巡逻车并行时,协警李兴贵、刘荣斌发现这辆车竟是一辆普通的灰色面包车,巡逻车遂加了一下油门,没有让该车超越,再拉开安全距离后,将巡逻车停下并拦停该面包车。经查,该面包车号牌为贵EXXXXX,系普通民用车牌,身着便装的驾驶人自称名叫肖某某,但始终不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要求其出示警灯警报使用证时,驾驶人只说车是某大型企业保安队的,不知道有“什么使用证”。  在询问过程中,驾驶人用电话叫来了“队长”,“队长”也说车是某大型企业保安队的车辆。中队负责人李汉渝要求其出示警灯警报使用证,“队长”说:“哎呀!都是上班的……”李汉渝依法明确告知他:不能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又不能出示警灯警报使用证,我们要依法暂扣车辆!“队长”一听要扣车,便站在车头,说:“你把警灯撤走算了……”试图阻拦交警依法扣车。最后在执勤人员的坚持下,该面包车因为驾驶人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涉嫌非法安装警灯警报被依法暂扣。 经过网上查询得知,贵EXXXXX面包车系某大型企业的非营运性车辆,该车检验至2015年6月30日有效,目前是已经超期未检验,而且机动车强制保险已于2014年7月26日期满失效,该登记车牌号有两条违法未处理。 目前该车处于暂扣状态,待其处理完毕之前的两条违法行为后,再对其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车辆超检、无交强险、驾驶人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现在该车的违法行为已作为整治期间的典型违法案例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