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出台人口计生工作指标考核评分标准及调查质量控制办法

21.11.2014  16:20
本网讯(通讯员 陈隆彬  )为确保2015年度人口计生主要工作指标督查考评工作有序推进,有效排除调查干扰,确保调查质量,近日,黔西南州制定出台了人口计生工作指标考核评分标准和质量控制办法。 考核评分标准和质量控制办法明确规定, 2015年度人口计生主要工作半年和年度抽样调查采取个案评分办法,县市半年和年度抽样调查实行个案扣分,全部样本点纳入个案扣分范围,并拟定了省动态综合排名相关项目个案扣分标准;乡镇半年和年度抽样调查具体扣分内容包括政策外出生漏报、出生人口信息错报、全员人口漏报错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信息虚报等10余项内容,未落实个案责任追究的,按季度检查相应扣分标准在年度总分中作扣分处理。 调查质量控制办法分为调查、公示、复核三个环节。调查环节对干扰调查质量相关情形及实行扣分作了相关要求;取消调查公示制度,实行调查结果告知制;对复核环节程序及时效作了要求,经州级复核认定结果与真实情况不一致及提供虚假证据导致复核未获通过,将按不同倍数扣减该调查员所在乡镇或复核乡镇的总分。同时,该州还将期内生育事件和全员人口纳入入户见面率考核,对样本点入户见面率要求不低于50%。 该方案有效减少了州、县对乡镇的调查次数,减轻了乡镇工作压力,更加注重平时督导和问题整改。 (编辑 黄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