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煤矿安监局 省能源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的通知

04.06.2019  14:12

  

黔煤安监调查函〔2019〕85号

 

各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监分局、各煤矿企业:

  2019年5月30日,国家煤矿安监局召开了全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为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煤矿监管部门、各煤监分局要认真组织学习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黄玉治同志在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并将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向地方政府领导汇报。

  二、根据黄玉治副部长的讲话要求,针对存在思想不重视,企业水害防治工作责任不落实;漠视法律法规,超层越界开采,破坏防隔水煤柱;措施标准不落实,对水文地质情况及面临的风险不清楚;遇到险情不撤人等方面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研究,举一反三,查找本地区煤矿类似的问题,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整治。

  三、对受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暴雨山洪、地表水体影响的煤矿,要严格按照黔能源煤安〔2019〕53号和黔能源煤安〔2019〕79号文件要求进行汛期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渡汛。

  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落实《煤矿防治水细则》为主线,以实施“三专两探一撤”措施为重点,做好《煤矿防治水细则》对标整改工作,加强煤矿采空区充水情况调查,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专业人员、专门机构、专用探放水设备,物探和钻探,撤人)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水害事故。

  各地、各有关部门将本次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于2019年6月15日前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                      省能源局

       2019年5月31日

  

(贵州煤矿安监局,联系人:王毓伦,电话0851-86891072,邮箱:[email protected]、省能源局,联系人:杨国东,电话0851-86830070,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