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第二季度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六盘水市检查情况的通报

02.06.2015  21:42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第二季

全省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

六盘水市检查情况的通报

黔建建字[2015]217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贵州总部、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4]130号),2015年5月19日至5月21日,我厅第二组对六盘水市的钟山区、钟山经济开发区、水城县进行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执法检查共抽查了4个在建工程,总建筑面积39.3884万平方米,其中,六盘水市局监管项目1个,钟山区项目1个,钟山经济开发区项目1个,水城县项目1个。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各参建方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含在建项目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大气污染防治情况、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生产状况等。

从检查情况看,本次抽查的工程总体上能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多数项目的参建方安全行为还是比较规范,基本能认真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施工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况。据统计,在470项检查内容中,符合项为340项、不符合项130项,分别占总检查项的72.3%、27.7%。其中,水城县明硐湖国际新城(国际大酒店);六盘水市红桥新区石桥公寓(公租房)项目检查情况相对较差,受检工程不符合率32%以上。

对六盘水市水城县明硐湖国际新城(国际大酒店);六盘水市钟山经济开发区石桥公寓(公租房);六盘水市钟山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水城矿区大垭口水矿小区4号楼存在的问题下发了《贵州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通知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方面

1、施工许可证过期未办理延期,如六盘水市水城县明硐湖国际新城(国际大酒店) 、六盘水市钟山经济开发区石桥公寓(公租房)。

2、入黔备案资质已过期(2014年7月5日) ,如承接六盘水市钟山经济开发区石桥公寓(公租房) 项目的河南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到岗履职履责,现场无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未与劳务分包企业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且人员资格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如;六盘水市钟山经济开发区石桥公寓(公租房) 项目,河南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宋贵法从未到岗履职履责,外聘四川泸县建安公司临时建造师庞家明担任项目经理,现场无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六盘水市水城县明硐湖国际新城(国际大酒店) 项目,现场无技术负责人。

4、监理单位普遍存在总监到岗率低、人员配备不足、未设安全监理员、现场监理资料收集归档混乱等现象,如;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百盛监理有限公司,项目部除总监和个别专监是本公司员工外,其余人员均为其他企业人员。

5、个别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存在安全生产考核证已过期现象,如;六盘水市钟山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水城矿区大垭口水矿小区4号楼项目经理谷安山。特种作业人员存在无证上岗、操作证过期和无法鉴别等现象,如;六盘水市钟山经济开发区石桥公寓(公租房) 项目、六盘水市钟山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水城矿区大垭口水矿小区4号楼和六盘水市水城县明硐湖国际新城(国际大酒店) 项目。

(二)现场安全方面

1、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报审、报批程序不符合要求,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进行专家论证就已施工完毕,临电专项方案的编制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如;六盘水市水城县明硐湖国际新城(国际大酒店) 项目。

2、现场塔吊已安装使用还未报审批,严重滞后,相关安拆资质、特检报告、维修保养资料未查阅到。施工电梯主架螺栓安装错误,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如河南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州新建业工程有限公司)

3、物料提升机无相关资料,附墙件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无揽风绳,卸料通道设置不规范无楼层安全门,塔吊基础积水严重。塔机附着采用焊接(刚性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如六盘水市水城县明硐湖国际新城(国际大酒店) 项目、六盘水市钟山经济开发区石桥公寓(公租房) 项目)。

4、施工现场开关箱一箱多用,未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总配电柜无防护设施,周边积水严重,部分电缆拖在水中,未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配电箱电器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部分手持电动工具未经漏保,塔吊开关箱及振流器无防雨措施,三级动火不符合规定。(如六盘水市水城县明硐湖国际新城(国际大酒店) 项目)

5、模板支架扫地杆、水平拉杆缺失严重,施工作业层未满铺脚手板。内操作架未纵横向水平连接,移动式、工具式、门式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要求,现场未查阅到钢管的送检资料。(如六盘水市水城县明硐湖国际新城(国际大酒店) 项目)

6、外脚手架连墙件较少,楼层临边、电梯井口边、电梯井内防护不到位。(如六盘水市水城县明硐湖国际新城(国际大酒店) 项目、六盘水市钟山经济开发区石桥公寓(公租房) 项目)

7、无安全隐患排查台帐,施工区域有人居住,未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无安全通道,现场文明施工较差。(如六盘水市水城县明硐湖国际新城(国际大酒店) 项目、六盘水市钟山经济开发区石桥公寓(公租房) 项目)

(三)现场实体质量方面

1、现浇钢筋混凝土大梁通长露筋严重,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满足不了设计要求(首层大厅处、3-1轴至3-10轴交3-A轴至3-D轴梁底等);一层门厅施工缝混凝土中夹渣露筋严重;5、6层现浇板开裂、渗水现象严重;地下室地梁预留与底板相交处箍筋缺失、扭曲、零乱已失效,地下室底板未按规范施工;地下室框架柱垂直度偏差明显。如六盘水市水城县明硐湖国际新城(国际大酒店) 项目。

2、大部分填充墙超长、超高未按规范和设计要求设置构造柱和水平连系梁,构造柱的拉墙筋未按规范施工,长度均不足1000mm,高度植筋间距均大于500mm,未见构造柱检验批资料。构造柱穿过结构层上下50公分范围内箍筋未加密,混凝土浇筑不符合要求,用标砖进行填充。填充墙体未按规范进行组砌。如六盘水市水城县明硐湖国际新城(国际大酒店) 项目。

  3、转换层大梁底部露筋严重,爆模现象较为普遍,梯间墙个别部位混凝土中夹有木块。入户配电箱未安装且施工工序不符合要求。飘窗部位的填充墙自由端未见设置钢筋混凝土柱。部分填充墙超长、超高未按规范和设计要求设置构造柱和水平连系梁,构造柱的拉墙筋未按要求加工弯钩,拉墙筋在砖垛处未弯锚入内。构造柱穿过结构层上下50公分范围内混凝土浇筑不符合要求,用标砖进行填充。填充墙顶滚砖未按规范进行组砌。如六盘水市钟山经济开发区石桥公寓(公租房) 项目)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附件

  四、下一步工作

  (一)请六盘水市、六盘水市钟山区、贵州钟山经济开发区、水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属地和权限管理规定约谈履职履责差的企业,做好整改回复工作。请深圳东部工程有限公司(六盘水分公司) 、河南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州新建业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百盛监理有限公司、贵州深龙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认真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二)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各单位要将此次监督检查作为改进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监管水平的契机,举一反三,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加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强制性标准的贯彻实施力度,将安全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生产安全。

  (三)认真做好行政处罚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予以曝光,起到警示作用;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惩重罚,保持高压态势,起到震慑作用,确保每次监督检查取得实效。本次受检的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对整改情况加强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报告于2015年5月31日前报送我厅。

  

附件: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