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干部请别拿“社会大环境”说事

02.12.2015  16:47

                备受关注的“巴中市中心医院原院长、卫生局局长张映军受贿”一案,11月30日在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检察机关指控张映军收受他人财物599.2万元。而张映军虽然当庭表示认罪,但在庭审时声称自己是在医药行业“以药养医”的大环境下,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无法抵制诱惑,希望法官能酌情考虑。(四川新闻网/12月2日)
  关于受贿的原因,官员们的解释可谓是千奇百怪,为了子女受贿的有之,因为爱好受贿的有之,为了享乐受贿的更有之,但是万变不离其宗,这些官员受贿的根源还是在于理想信念出了问题,在诱惑面前变了质,走错了路。而这位院长奇葩的受贿理由竟是怪大环境。 
  这样把所有过错都推给客观因素,让其他官员们情何以堪?难道其他干部都感受迟钝,连社会风气都感受不到,只有他一个人能感受到?我们承认是有所谓官德如风,民德如草,官风正则民风纯,上梁不正则下梁歪的说法,也承认社会风气、从政环境与干部队伍的健康成长紧密相关。但这并不代表“人是环境的产物”,一个好的风气可以引导人积极向上;一个不良的风气则可能让好人腐蚀堕落。所谓的社会风气和政治环境只能对个人的选择起到一定的影响,而并不能决定,毕竟“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对于自甘堕落的人来说,任何外界的因素都不能成为理由。在形形色色的诱惑和“糖衣炮弹”的考验面前,不能栉风沐雨,不能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却归咎于社会风气不佳、环境不好,连自己受贿都辩白为“被动”,可笑不可笑?可惜咱们老百姓都是聪明人,又岂会相信这样蹩脚的借口。
  习近平讲过打铁还要自身硬,你自己做好了,那么就能够正气,这个社会就形成一个真正的正气,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的各项规定、禁令更是对整个社会及公务员官员都作出了清晰界定,把自己的贪污腐败硬说受社会风气影响,社会风气是怎样的,是彻头彻尾的“歪嘴和尚念歪经——越念越歪”。
  作为领导干部,将自己收受贿赂,完全推卸给社会风气,拿社会风气来说事,暴露出的是领导干部缺少勇于担当的责任感。整治官场腐败,没有捷径,只能依托于制度和监管的健全,强化干部监管,才能真正肃清贪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