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妇联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群团工作会议及省、市妇联工作会议精神

28.08.2015  11:32
      2015年8月27日上午10点,关岭自治县妇联召开全县妇联系统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省妇联培训会议及市妇联工作会议精神,征求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关岭妇女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全面总结我县妇联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县妇联全体干部、13乡镇(街道办)妇联主席及分管领导、部分县直机关(部门)妇委会主任共35人参会。
    会议由县妇联副主席龚泽主持。龚泽副主席首先为与会同志详细生动、贴近实际地解读了中央群团工作会精神,重点对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髓即:群团组织 “三性”(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特征、“去四化”(行政化、机关化、贵族化、娱乐化)要求和 “只能加强,不能弱化”、“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自我革新”、“面向基层”等会议核心词汇进行了解读,并对关岭妇联和妇女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行了详细分析,为今后一段时间的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
    县妇联主席潘应琼向与会同志传达学习了省、市妇联系统学习贯彻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有关会议精神。潘应琼主席表示,省、市妇联系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气氛热烈、务实高效,为各级妇联干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理清思想、明确任务、加强交流、增强活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她要求,全县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来抓,联系实际积极制定落实方案及计划,掀起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热潮。
      为了贯彻落实好中央群团工作会议和省市妇联会议精神,落实好《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意见》(黔党发〔2015〕5号)和《中共安顺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意见》(安市发〔201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妇联和妇女工作实际,会议还向与会同志征求了新形势下改进和加强妇女工作的意见及建议,收到意见及建议10余条,为《中共关岭自治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出台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最后,县妇联主席潘应琼对全县上半年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对下半年妇联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潘应琼主席指出,2015年以来,关岭县妇联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妇联的重视支持和关心指导下,全县各级妇联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两个意见”为统揽,坚持主基调、主战略,深入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丰富活动形式,创新工作方式,团结引领全县妇女积极投身“一二四”攻坚战,为关岭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作出新贡献,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半年,全县各级妇联组织要从七个方面抓好妇联工作,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的圆满完成:一是传达好、学习好、贯彻好中央、省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精神;二是乘势而为实施好“锦绣计划”,多措并举支持妇女创业就业;三是因地制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四是继续做好关爱服务留守儿童工作;五是进一步深化“明理知耻·崇德向善在家庭”活动;六是强力推动两规实施,改善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七是继续开展强基固本工作,抓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